国家有关部门在搞循环经济试点,2005年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发了通知,第一批试点单位82个,有综合的,有冶金的、有色的、化工的、煤炭的,也有废旧物资回收的,也有省市试点像山东、江苏、辽宁,还有地级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尚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1、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发展循环经济没有固定模式。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发挥聪明才智,通过物质代谢或共生延伸产业链。例如,从设计开始,按照生态工业理念或“零排放”思想设计工业园区;或对一个企业可以变成“原料”的废物进行产业共生;或有一快可供开发形成具有产业联系的地区,或根据物质和能量出发进行产业联网,或对一个园区进行再设计等,这些都是循环经济的实现形式。发展循环经济,本质上是遵循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安排经济活动。自然要素的循环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如水循环是在“永恒”的能源——太阳照射下实现的。如果没有太阳,就不可能有周而复始的水循环。同理,使经济体系中的物质在市场条件下循环流动,也需要投入;对企业而言这就是机会成本:如果不产生利润,企业就不会发展循环经济。因此,政府应当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税收减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使之有利可图。 2、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循环经济之所以要政府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均存在“外部性”问题,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就是弥补“市场失灵”。因此,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和经济激励的双向“胁迫”,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真正有推动力。换言之,只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循环经济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发展。 3、依靠科技进步,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中的许多产业链联系是以技术进步为基础的。诚然,我国有传统的“天人调协”思想,但无论是资源综合利用还是再生资源的利用,没有技术支撑只能被降级利用,难以实现再生产品的高技术含量,因而也就无法实现增值。因此,一方面,要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纳入国家“盘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减少技术产业化的成本,改变我国技术开发与经济发展“脱节”的状况。 4、坚持以人为本,重视物质循环的可行性 并不是每种工业废物都能循环利用的。东北大学陆忠武院士等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分出三种类型:一类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的。如各种金属(以金属结构材料为主)、玻璃、纸张、催化剂、水以及塑料。二类是技术上可行但经济上不一定合算,如一些建筑材料和包装材料、溶剂等。三类物质几乎无法进入大循环。如表面涂层、油漆、杀虫剂、除草剂、防腐剂、防冻剂、炸药、燃料、洗涤剂等产品。 如果再生产品进入食物链,必须更加小心,因为“人命关天”:如果食品中含有不符合健康要求的物质,必须严格控制,制定标准并切实执行,防止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英国“疯牛病”的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与蛋白饲养牛有关。因此,我们在鼓励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物质循环的可行性,切不可掉以轻心。 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还必须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在发展区域循环经济时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避免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对企业而言,需要诚信和应急机制,否则“废物变原料”就难以实现;又因上、下游企业都在施行清洁生产,从而导致物质的“减量化”,需要风险管理,否则产业链就会“断”。发展循环经济,也需要公众的积极行动,除了消费绿色产品,从需求侧拉动循环经济发展外,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也是循环经济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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