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1日从海南省商务厅获悉,近期,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201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同意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上报的海口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并下达3000万元资金,支持海口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据悉,这是海南省首次获得该项资金扶持。扶持资金的额度在所有32个省市中名列第18位,超过了北京、天津、上海等发达省市。
根据资金计划安排,海口市将用一年时间,以龙头企业为实施载体,建设259个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个分拣加工中心、2个集散市场和1个拆解中心(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打造稳定、高效、环保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新型模式。
目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已制定《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会同海口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尽快将建设计划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将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海口市和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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