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出台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管理办法
10月19日,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座谈会,会议由循清处史佩钊处长主持,曲国强副处长作两个《办法》的草案说明,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资源科,有关企业领导4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从政府管理、法规依据、规范实施、鼓励措施和罚则等几方面展开修改座谈,各叙己见,畅所欲言,为使两个《办法》修改依据更充分、措辞更严谨,实施更科学,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管理办法》是我省为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政府性规章,对于我省推动清洁生产发展,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生产的能源和原料、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真正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将会发挥出很好的规范管理效果。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是我省为了规范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必将对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规范化管理,优化升级政府管理行为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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