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按照方案,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用三年的时间,重点培育济南、青岛等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30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简称循环经济“123”工程)。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早,目前,企业、行业、区域相关联的“点、线、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初步形成,济南钢铁集团“钢铁废物资源化管理、闭路循环利用”,栖霞市的“粮油-畜牧-果菜-食用菌”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方案确定,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突出抓好产业转型、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要达到1吨标准煤、万元GDP耗水达到8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为做好试点,我省将重点实施循环经济“123”工程,探索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10个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模式,实施节能、节水、节约型小区建设等循环经济十大工程。 下一步,我省将采取六项措施,加大政府政策对循环经济的推动力度。一是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如科技攻关、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二是利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加大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的支持力度;三是推进绿色采购,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机制;四是发挥信贷政策作用,鼓励银行积极支持循环经济项目;五是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电、油、气等资源,建立与能源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能源价格;六是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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