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每年我市有九成报废车辆流入非法拆解市场 ◎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坊子区多家窝点被责令整改 根据统计,我市每年至少有1.5万至2万辆车达到报废条件,但到正规机动车回收公司报废的却只有2000辆左右,其余的则进入了非法拆解点。非法拆解点违法重复使用报废车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等零部件,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为了打击非法拆解点,5月7日,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对坊子区的非法拆解窝点进行打击,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违法拆车点在三天内将所有汽车及农用运输车的“五大总成”予以清理。 初见端倪 四台旧发动机藏林中 5月7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以及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坊子区坊安街道北坡子村一个农家小院,看到院子的铁门歪在一边,一个橡胶轮胎正在燃烧,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院子里停放着收割机、拖拉机等大型农机,角落里堆放着各式各样从汽车、农用车等拆解下来的零部件,在遮雨棚下停放着收割机、吊车、三轮车等机器。看到执法人员走进院子,一名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得知执法人员前来检查这里是不是拆解报废车辆的窝点后,这名男子赶紧上前解释,称这里放的都是农用车,村里十几个村民组成了一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专门出去给农户割麦子等,院子里堆放的这些东西都是从别的地方拆来维修农机的。“我家没有一个汽车发动机,都是拖拉机的。”这名男子称。执法人员表示,即使是农用车,报废后也不允许私自拆解重复使用发动机等零件。 这个小院背靠一片杨树林,穿过院子往后走,记者发现树林的空旷处放着四台锈迹斑斑的发动机,看样子是许久不用了。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拆解部的玄承杰告诉记者,这些发动机都是四缸的,明显不是用在农用机械上,应该是被收购来的,而个人收购这些东西也属于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所长黄刚介绍说,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这一农户涉嫌非法拆解报废车辆,要向其下达《潍坊市报废汽车非法拆解专项整治告知》,要求其在三天内将所有涉及汽车及农用运输车的“五大总成”即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及车架的部分予以清理,逾期不进行清理的,执法人员将采取强制措施。 大开眼界 两公里路十几个窝点 根据先前的踩点,执法人员又来到坊子区黄旗堡街道东楼村。汽车一开进东楼村,记者就发现,几乎每家沿街门头前都停放着报废车辆,并堆放着大量的汽车部件,这些车辆中,不仅有小型汽车,还有面包车、轻型货车、农用车等,有的已经被拆解,有的严重变形,这段路一直延续约两公里。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里是附近出了名的报废汽车拆解、拼装一条街,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有不少顾客前来卖车、买车。虽然有关部门的多次打击,但由于利润可观,仍有一些人继续干着这一行业。 在一个破落的小院前,停放着一辆报废的小型货车,从大街上可以看到,院内空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几台发动机和等候拆解的车辆,明显是一个非法拆解汽车的窝点。看到警车靠近,一名男子看了看情况要走,执法人员上前询问,他称自己只是个干活的。但当执法人员要求其联系老板时,男子却头也不回地往村里走去,不管执法人员怎样询问其都三缄其口。 大约半个小时后,该村的村主任周同祥与这个拆解点的老板蔡某出现了。周同祥称,像这样干汽车拆解的这里有十来家,一开始是有村民开农用车,后来开车的多了,农用车坏了就自己维修,这条街也是最近一两年才形成的。 揭穿猫腻 明开汽修点暗地拆车 记者在这个窝点发现,院子里有一间用来给汽车烤漆的屋子,门口停放着一辆车前盖打开的捷达汽车,看样子是个汽修点,但在其周围密布的轮胎、发动机、前后桥等汽车零件却揭开了它的真面目。 除了一间烤漆房,小院东侧有一间小砖房,砖房前拆解的汽车部件散落一地,座椅、汽车玻璃、变速箱、保险杠等遍地都是,有的还带着车牌号码,地上电线、铁丝等胡乱堆在一起。院子东侧有的面包车已经拆得只剩车架,发动机、变速箱等扔在一旁,还有几辆报废的面包车、微型货车正等待拆解。在小院门口有千斤顶、电焊机等用来拆解汽车的工具。经过清点,执法人员一共从现场查扣3台发动机、2台变速箱和1辆五菱小型货车。 黄刚告诉记者,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户有严重的拆解报废车辆行为,查到这里有汽车发动机、前后桥、变速箱、车架等“五大总成”,而这“五大总成”是国务院规定严禁回流市场的,这些报废车辆的部件已经过了时效期,如果重新使用拼装成汽车,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按照规定,不允许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拆解及拼装汽车,而潍坊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只有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同时,执法人员将《潍坊市报废汽车非法拆解专项整治告知》发放给东楼村负责人,要求村内违法拆车点在三天内将所有汽车及农用运输车的“五大总成”予以清理。 行家透底 非法拆解点利润更高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一般私家车的使用年限是15年,15年后每年进行两次审车,如果车况符合上路条件,车辆可以终身不用报废。 然而,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市城区汽车保有量以每年高于15%的速度急剧增加,截止到2012年1月,我市汽车保有量为125万多辆。虽然机动车数量高速增长,但是通过正规渠道报废的机动车数量却非常低。 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拆解部的玄承杰称,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的情况来看,每年我市至少有1.5万至2万辆车达到报废条件,但到他们公司报废的却只有2000辆左右,也就是说有九成的报废车辆流入了非法拆解公司。为什么有这么多车主不愿到正规回收公司报废车辆呢?玄承杰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严禁重复使用,一些可以回收的零件在使用时也会标注“汽车回收再利用件”字样,报废的车辆基本上只是当做废旧金属回收,因而在回收时,按照规定一般货车每吨回收价格为400元至600元,而这些非法拆解点则可以给出高于这个价格两倍甚至更高的钱,因为他们可以用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等重新组合成车辆出售,赚取更多的利润。 此外,除了出租车、客车等营运车辆按规定必须到正规机动车回收公司报废方可重新挂牌外,私家车等非营运车辆则没有这样的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废车辆流向正规回收公司。 相关链接 非法回收拆解车辆处罚规定 国务院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国务院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二十五条规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摘自:《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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