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主办的2014年第九届中国国际回收大会暨展洽会上,来自环保部固废中心的李淑媛主任就进口废物原料的环保许可审批政策调整做了发言,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就该问题的公开发言。 为此,我们在会议现场采访了一直从事进口废物原料咨询服务的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进口贸易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北京市京元物环认证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双华,据他介绍,进口废物原料的环保许可证是国内进口废物原料利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一直由环保部固废中心根据企业申请情况进行审批,并且严格控制和管理。此次环保部计划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自动许可进口类固体废物审批事项,同时下放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审批事项至省级环保部门,环保部固废中心将进行监管和抽查。环保部固管中心通过对现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初步制定了新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以确保进口废物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此次重点拟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 1、自2014年11月1日起,各省级环保部门审查本辖区内2015年度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申请,环保部不再审查2015年度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申请。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省级环保部门批准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申请。 2、环保部颁发的2014年度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许可证的有效期将自动延期至2015年2月28日。 3、将废纸调整入限制进口类目录。 4、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将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电子化形式提交申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后,经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许可证信息。需要时企业可自行通过信息系统下载、打印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许可证。不在发放书面纸质环保许可证。 5、进口废汽车压件仅限于进口废汽车压件园区内的企业申请并加工利用。 6、取消许可证延期申请方式及相关的审批程序。 此次方案的调整将给国内企业的进口废物原料业务带来重大影响,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手续,便于企业安排生产工作。由于目前最终的调整方案尚未确定,也请企业及时关注环保部的最新消息。● (摘自:<国家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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