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必须送往具备拆解资质的企业按程序报废拆解。而海南省从2009年到2013年期间,平均年回收率却不到10%。还有至少90%的报废车到哪去了? 机动车不按期报废,流入“黑市”继续上路,不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如何管好报废车?监管过程中还面临着哪些困难?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展开调查。 应报废车数量大 进入回收领域少 海南省报废车平均年回收率不足10% “2010年刚执行以旧换新汽车补贴政策时,海南省报废汽车回收率达到11%,但从2009年到2013年,平均年回收率不到10%。”省商务厅相关工作人员谈及海南省报废汽车回收现状,忧虑中带着无奈。 该工作人员介绍,海南省每年从车辆管理系统调出的报废机动车数据都在1万辆以上,但到报废年限后,进入有资质回收报废车企业进行拆解的机动车只有1000多辆。 “今年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基数小,总共才6000辆,我们加大力度,也采取了各种办法,回收的报废车目前才2000辆。”该商务厅人士表示,回收率勉强到了三分之一。 按照规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设立条件除了注册资本、拆解场地面积、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年拆解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等之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正因为条件严格,海南省目前只有两家批准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琼北、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琼南片区,部分市县下设这两家的分公司。 “海口去年应报废汽车4370辆,实际回收才1300辆。”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兆基介绍,海口已经是海南省做得最好的地区,回收率虽然接近三分之一,但回收的汽车并不完全是应该(强制)报废的汽车。 “比方说,混凝土搅拌车按规定8年要强制报废,但我们公司从未收到一辆。”回收公司一名技术人员透露。 而由于今年9月份之前,海南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进度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速度,2万辆的任务到7月底仅完成淘汰4400辆,10月加大力度,月底海南省已淘汰15252辆。 “但这两个月我们回收的车辆并没有明显增加。”梁兆基认为,这可能与配套政策还没有出台有关,“淘汰”只走了车辆管理系统注销这一环节。 商贩非法拼装 偏远之地行驶 报废车“再就业”市场广阔,省内一些非法拆解点屡屡死灰复燃 在海南省,不少到了报废年限的车辆流入了“黑市”,或被“黄牛”高价回收,或被拆解零部件后重新组装成车再上路。 据了解,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而不报废会产生严重隐患:一是报废车发动机、车架等被不法商贩利用,成为拼装车的原材料;二是报废车非正常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油、废电瓶、空调制冷剂(氟利昂)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三是报废车稳定性、制动性等各项指标均大幅下降,上路行驶隐患极大;四是报废车不能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很难进行赔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非法拆解点公然回收车辆 在位于海榆中线的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拆解现场,记者看到“五大总成”(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被分别堆放好。 “这些是千万不能流出去的。”梁兆基介绍,在取得资质时,公司不能有出售报废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的记录;取得资质后,若发现有这些行为,也将会取消资质。 而在海南,有两个堪称“最顽固”的机动车非法拆解点:一个在琼海市泮水路,一个在临高县临海路。 琼海市泮水路两侧短短数百米的路段上,竟有10余家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扎堆一起,尽管这些加工厂全部不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但却公然回收大型客车、货车、救护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甚至是军车。有的加工厂将拆解下的废旧汽车发动机等部件转手销往内地市场。 “其实每个市县都有机动车非法拆解点,但大部分是私底下进行。”相关管理部门人士说,曾经有一段时间里,这些非法拆解的汽车零配件甚至在集镇上公开销售。 “媒体曝光了,相关部门就联合行动进行打击。但是过段时间依然死灰复燃。”省商务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日前该厅对部分被曝光过的非法拆解点开展调查后,得出以上结论。 “非法拆解完全无法控制对废气、废油、报废零部件的环境污染。”海口市环保部门专家指出。 非法拼装车流向农村、外省 那么报废车非法拆解后,“五大总成”都去了哪里呢? “经过非法拼装起来的车辆以及报废车,在海南和内地都很有市场。”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修理厂师傅告诉记者。 据业内人士调查发现,报废车因交警部门电脑上有关车辆管理的资料被注销,在城市上路属于无证驾驶,风险极大。于是,车况好一点还能行驶的,就流向了外省和农村,或者乡镇行政区域交叉的“三不管地带”,这些地带一般交通管理松懈。 60多岁的唐大伯是湖南人,现在每个冬季都会来海南与儿孙住上几个月。前年,唐大伯背着儿子偷偷买了辆“琼A”牌的面包车,并邀上几个老乡一同开回湖南老家。大半年后,儿子回湖南才发现父亲买的是报废车,由于担心安全问题,赶紧让父亲将车处理了。 除了流向外省,不少报废车也流入了海南省农村地区。生活在海口的陈女士十年前曾开过一辆别人抵债的欧美版旧车,后来汽车撞坏了发动机,就交给朋友拿去处理了。没料到几个月前去万宁神州半岛玩,竟然在某小镇上又见到了这辆车。“不是早该报废了吗?”陈女士感到十分困惑。 “非法拼装车的危害非常严重,这与老百姓不守法、不懂法有关。”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 报废车回收价低 车主高价卖给“黄牛” 一辆桑塔纳,正规收购价大约800元,非法转卖最高达3500元 报废车的正规收购价格有个专有名词—“残值”。 残值’是‘折算总重量’乘以‘单价’得出的总价。”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就是报废车辆的废铁价。 一辆报废车进入回收企业,先是拍照、存档、保存车牌,将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备齐;然后在系统里填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表》一式六联(分别有收车单位存查、车主存查、用于申领补贴资金、交公安交管存查、交控办存查、交商务部门存查);营运车要经省市两级商务部门盖章。 在拆解环节,营运车、大客车、特种车辆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监拆”。先拆轮子、座椅、玻璃,收集排放机油存放“危险物仓库”;电池等要建立废弃物台账,交给有资质企业处理,垃圾统一处理,最后是分解“五大总成”。 “可再生的资源只有三大块,铝材、钢铁、橡胶轮胎。”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主要是钢铁值点钱。 根据国家有关“报废车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于是制定了《报废汽车收购价格定价原则》:报废汽车收购价格为每吨450元,各企业根据车辆状况及当地钢铁市场收购价格向上、下浮动20%。 “海南的钢铁收购价格相对不高,但我们按照上浮20%来计,即单价为每吨540元。”工作人员说。而折算总重量每辆车都有出厂标准,是“总重量”减去“载重量”后的值。 “一辆夏利车不到1吨,大部分私家车超过1吨,所以最后的残值在600至800元之间,像奔驰大约2000元。”工作人员介绍,而回收公司除去各类开支,也几乎没有赚头,就靠钢铁价格上浮才能获取利润。 业内人士透露,非法报废车的收益来源主要在于零配件出售。 比如媒体此前曾报道过的琼海塔洋镇机动车配件非法市场,“丰田14B”柴油发动机可以出售1万元……国内卖不掉,还可以出口到不发达国家出售。 “但是车主一般不会深入到非法零配件市场,只要比正规收购价高,就会卖给‘有门路的人’。”知情人士表示,“有门路的人”指“黄牛”,而“黄牛”转手又可以赚一笔。 知情人士透露,以一辆桑塔纳为例,正规收购“残值”大约800元,到“黄牛”手里可以卖到2500-3500元,非法拆解再卖就难以估值了,但至少要超过5000元。 非法报废为何难禁? 海南省报废回收机动车信息共享管理细则未出台,单方面打击难奏效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报废车难报废呢?记者采访发现,这是一个系统问题,并非靠某一个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即可完善管理。 首先,目前公安部门在管理报废车辆时,仅采取系统内注销该报废车辆信息等措施。“车到年限了,车主不来办理报废,我们也没有办法去找。”一位车辆管理部门人士抱怨,只能不给它年检,不年检就不能上路行驶,以此控制它在交通管理严格的城市出现。 2012年,海南省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期的汽车,除了注销登记,还应对逾期不办理者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但这些措施均为单方面管理办法。 其次,对于营运车,相关部门并没有严格的政策杜绝到期报废车备案登记,以至于报废车不知所踪,新车购买后继续营运。 再次,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只有工商部门有处置权。但海南实际非法拆解的场所根本没有法人资格,最多只能对其采取“查处、取缔、没收”等手段。 此外,《〈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今年3月1日起已经施行,其中第十一条“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登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信息,建立报废回收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公安、商务等主管部门监督。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涉及了报废车管理,但相关细则迟迟没有出台,难以操作。 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利益的诱惑。为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海南省正在制订相应的财政补贴办法。当补贴的部分高出非法渠道,报废和淘汰车自然会选择走正规渠道。 如何管好报废车? 从营运车、私家车和单位非营运车三方面规范管理 据业内人士介绍,其实车辆管理分营运车、私家车和单位非营运车三大部分,如果这三大块的报废车,从车辆所有人着手,都有走向规范的明确且可操作方向,那么规范管理指日可期。 2012年9月29日,由省商务厅、公安厅、交通厅、工信厅、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海南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的通知》,这一阶段性的整治方案,非长效机制,但有可取之处。如《通知》建议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订“限制营运车辆在达到强制报废期前转成非营运车辆下线的管理办法”,车主只有凭原车报废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才能为其新购车辆办理继续从事营运的手续。 如此一来,就限制了从事营运的大客车、出租车在到报废期之前通过营转非的手段来逃避报废的现象。 在私家车管理方面,业内人士建议可适当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比如个人名下只能购买一辆私家车。换新车必须出售旧车,清空名下所有,或对旧车进行报废,拿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也许这一规定对高收入阶层是一种限制,但无论从环保还是节约的角度来说,都更能提升社会管理的档次。 此外,对于单位车辆来说,可制定严格的法人管理制度,比如单位车辆非法报废,法定代表人将被严肃处理等。 报废汽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摘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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