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记者陈阳、潘世杰报道 12月15日,园区循环化改造巡诊活动在山东潍坊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聂继媛,来自河北、天津、北京、河南、山东等6省市和14个工业园区代表,循环经济领域多位专家,中国经济导报社,中国发展网相关人士进行了座谈。代表们就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果和当前困惑等话题进行了座谈。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产业室副主任彭绪庶表示,这是首次邀请园区负责人、专家、政府部门的“问诊”座谈。此次座谈,也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巡诊活动打响了“第一炮”。聂继媛表示,201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连续5年每年确定一批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支持推动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构建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打造园区“升级版”。据了解,目前已确定100个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园区都编制了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联合批复。为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同时帮助园区解决前期试点中遇到的困惑,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期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巡诊活动,将通过现场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诊评咨询,组织专家“点对点”帮助试点园区解决循环化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面探讨在新形势下园区循环发展的思路和方向,总结典型经验,及时了解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总体进展,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循环化改造典型模式。最后将对调研、座谈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巡诊报告。与此同时,通过媒体传播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典型经验和成果,普及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记者了解到,巡诊活动将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区域范围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进行“巡诊”。此外大家表示,希望在“巡诊”基础上,园区能更多“互通有无”。中国开发区协会秘书长关嵘强调,园区循环化改造要“请进来,走出去”,不仅要请专家进园区“问诊”,更要积极和其他园区多交流经验心得。 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期联合印发《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明确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标准,并就实施方案调整、资金清算提出要求。聂继媛表示,各试点园区需按照《办法》要求,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支撑项目,抓紧开展自评估,补齐“短板”,破解“瓶颈”,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内容摘要 发改委、财政部于2012年3月发布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提出“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 一是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明确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 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机制建设: 一是制定推进计划。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技术指导。 四是创新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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