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对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进行了统计,下面请随小编一同观看2015固体废物进口最全数据,大事件,精彩开启!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 经统计,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2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436.7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62.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6816.1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情况 2014年各省(区、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单位:吨) 2014年各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单位:万吨)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种类占比 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基本情况 2014年进口废物4960万吨,较2013年进口量减少了约9.6%。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2317 家,较去年减少约8.3%。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天津五省市合计1800家,占全国加工利用企业总数的77.7%;五省合计进口量占全国的80%。 2014年各省(区、市)实际进口废物量分布 2014 年,全国进口废物数量前八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57.1%)、废塑料(17.1%)、废五金(11.3%)、氧化皮(5.2%)、铝废碎料(3.8%)、铜废碎料(2%)、废船(1.8%)和废钢铁(0.8%),合计占实际进口废物总量的98.8%。 2014年全国进口固体废物类别占比 为更好地履行《巴塞尔公约》,环境保护部与欧盟主管部门建立了预防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信息交换工作机制。2009~2014年,累计交换情报信息734 余次,发现并阻止了其中54 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出口。其中, 2014 年就完成交换信息94 次,阻止了其中6批次固体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此外,环境保护部与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建立年度“内港两地废物转移工作层面会议”制度,与日本环境省建立了“中日废物进出口管理跨部工作组会议”热线联系机制,截止到2014年,分别召开双边例会9次和7次。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1、法规 2014年,围绕《固体法》,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及规范指南,促进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在危险废物方面,制定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在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方面,出台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5年)。 2、培训(略) 3、科研(略) 4、行政审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环境保护部关于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本着有利于地方强化监管、简化申请程序、便于企业申请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调整下放的后续衔接工作。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了《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51号),规范下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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