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在现场进行评审 在2015年11月14~15日举行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评审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对各地共计79家申报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评审。2015年12月9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154号),初步确定26个城市(区)和36个县(市、区)作为2015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地区。截至目前,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已完成。 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于2013年12月确定了40个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2015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示范城市(县)建设,提出了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注重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经济理念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马荣表示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生产方式的循环化构建。着力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要大力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增强经济的可持续性。二是健全循环型流通体系。要科学规划流通业布局,发展绿色现代物流;要建立健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为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提供物质基础和保障。三是培育绿色消费模式。要大力推广节能节水产品、绿色照明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四是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在城市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功能分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五是构建社会层面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开展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鼓励企业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 而在评审分组方式上,依旧沿用第一批时根据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必须分类指导搞创建所创的实行区域分组制度——将参与评审的79个县、市及建设兵团分为东部城市、东部县、中部城市、中部县、西部城市和西部县6组。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通过评审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至此,100个左右的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全面如期启动。 第二批评审较第一批有新特点 马荣在评审会启动会上表示,2013年,已确定了40个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目前来看,进展总体比较顺利。这些城市(县)积极开展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建设机构,布局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关键链接项目,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各示范城市(县)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马荣指出,为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县)的亮点和特色,此次在第一批评审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将评价内容分成10个必选指标和包含5大类35个指标的自选指标库,“将自选指标的选择权交给城市(县)自己。这些指标涵盖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地方可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选择。”马荣说。 另外,马荣强调,要更加突出部门间的合作。“此次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我们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一同开展工作,就是希望能从更多的方面给地方以指导和支持。”她说,各地区也要结合自身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确定适合自己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要不断完善促进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总结凝练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城市(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积极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切实发挥发展循环经济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评审过程前中后:监督、解惑、服务一个也不能少 据了解,从报名情况看,许多市和县的书记、市长、县长都亲自来参加评审会,这足以看出各地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重视。 这边参会人员重视,那边参评专家也不马虎。“这次专家分组真可谓是‘不到最后一刻不松口’。”一位参与评审的专家打趣道:“就连同一组的专家有谁,都是要开始评审前才知道。我现在就要去看看各位同事的‘庐山真面目’了”。 评审会开始前是这样的,而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扒门缝”和“不愿走”的现象,相关部门的监督人员也都变成了“说不”先生——“现在里面正在进行评审答辩,请您不要在门口逗留。”“您已经结束答辩,请马上离开不要逗留,以便专家开始打分。”虽然言语客气,但是语气都是坚决的。每次的地方答辩和专家评分都是在或内或外清场的环境中进行的。 而在评审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的领导也穿插于各个答辩现场旁听,有时甚至造成了小小的“骚动”。马荣在山东省招远县答辩途中“突击”检查,径直走到会议桌的一角坐下旁听。“下面,我向马司长汇报……”这一阵势让正在陈述的主讲人语气明显紧张起来。“不要向我汇报,也不要紧张,请你继续向专家陈述,我只过来旁听一下。”马荣忙向主讲人摆摆手,语气和蔼地说。 “马司长进来的时候的确吓了一跳。”答辩完成后,这位主讲人还有些“惊魂未定”。“领导亲自监督,可见这次评审的严格,也使得结果更加透明、阳光,使人信服。” 对于一些比较偏远的参选城市(县),专家们也酌情延长了答辩和交流的时间。而引起记者注意的,还是严格的监督。某县在答辩完成后,认为专家的提议非常中肯,也迫切希望专家们对其之后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等进行“把脉”,便提出了与专家们交换联系方式的要求。此时,在场监督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处有关同志及时制止这一行为:“在评审期间,禁止与专家交换联系方式,以体现公平公正。等评审结果公布后,你们可以通过环资司来和专家们取得联系。” 与严格的监督人员相比,专家们则是更大功夫下在了答疑解惑、服务帮助地方完善方案上。 “此次的方案你们做得不错,但是有些地方你们还要加强完善,例如资源产出率等数据的准确性上。”“你们的实施方案中部分指标分类不合理,要适度调整。主要任务中有定量描述,有重复项,要改善。生产者延伸制度理念很好,但是要注明是探索阶段,尽量落实已有的政策。”“污水回用项目的叙述中,漏掉了污泥处置情况的表述,政策上对历史堆积污泥处理有年限限制,需要说明下。垃圾处理领域里有个指标叫清运率,不是你们上面所写的这个词,另外卫生填埋等名词不专业,回去还需再斟酌下。”……在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对于自己在答辩过程中所听到的疑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进行了详细的评述。“专家们的意见对于我们未来的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非常感谢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在答辩后,听到参选城市汇报人员说的最多的话。 而此次评审会上的亮点也不少,比如山东省平原县编写的第一本由教育部推荐的辅助教材——《绿色平原——中小学循环经济简明教育读本》,这本教材受到了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甘肃省白银市则是信心满满地来参加评审的。白银市参加评审的人员表示,“我们从2014年就开始准备参与评审的材料了,之后也在不断地完善资料,对于这次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入围志在必得。” 示范城市(县)建设“十三五”继续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 截至目前,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已经评审完毕,结果也已进行公示。那么,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将走向何方?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光说,在绿色导向上,“十三五”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到循环经济,一是评价循环经济发展本身成效的指标体系,比如资源产出率等;二是评价循环经济对经济发展绿色化程度贡献的指标。相关的研究工作已经开展。 马荣表示:“我们正在组织制定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也将对城市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下一步的发展重点、方向和政策机制。”她强调,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虽然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其建设期将主要在“十三五”时期完成,“我们也将继续把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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