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从青岛市交警支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底,青岛市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据介绍,青岛市继2014年完成42277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后,于2015年12月18日,将剩余的65525辆黄标车(含7471辆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其中,全市报废拆解黄标车37881辆,拆解比例达47.32%,位居全省第一名。 市政府将淘汰黄标车工作列为2014年市办实事和2015年度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挂牌督办事项,年初即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同各区(市)政府、各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强化考核问责,明确提出对未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的单位和区(市)主要负责人将予以约谈。 市政府成立了以公安部门牵头,环保、交通、商务、财政、工商、城管等部门参加的黄标车淘汰治理联合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各区(市)政府将黄标车淘汰任务层层分解到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居委会,包干到人,全力推进,为黄标车淘汰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基础。特别是2015年10月份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淘汰治理力度。 据悉,开展治理行动以来,市交警部门会同环保、交通等部门积极开展禁行限行黄标车工作,逐步扩大黄标车禁行限行区域及范围,共制作安装黄标车限(禁)行标志732面。同时,依托青岛市智能交通系统,利用监控设备和卡口装置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对黄标车违法上路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进一步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共抓拍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7.6万余起。 对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派民警到报废回收企业监督销毁拆解,对注销的黄标车,根据黄标车登记的行政区域细化任务,对灭失的车辆以车找人,对车主进行询问后制作笔录,完善相关资料。对车辆登记地址和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的,通过户籍信息和通讯部门查找车主和有关当事人,向其讲明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落实车辆去向,制作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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