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垃圾围城”一词常出现在人们的热议中,“深圳滑坡事故”将建筑垃圾的危害血淋淋地摆在了人们的眼前。国内,呼吁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事实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话题由来已久,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真正落地却举步维艰。与发达国家资源化率远远超过70%相比,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相形见绌。 我国建筑垃圾的产量、存量、增量非常惊人。全国人大代表杨帆提到,1990年至2000年,建筑垃圾每年递增15.4%;2000年至2013年,每年递增16.2%。“如此大量的建筑垃圾不断产生,但目前填埋、露天堆放等单一的粗放式的处置方式,极易对土壤、地下水、河流、空气产生二次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同时也是我国建材行业资深专家徐德龙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我国当前已经到了建设的峰值,城市建设必然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据商务部调研撰写的《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创新案例研究》指出,近几年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亿吨,产量十分惊人,约占城市垃圾的40%。 建筑垃圾严重“超载”现象已成为城市“顽疾”,其产量巨大但资源化利用严重不足。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认为,当前亟须创新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将其纳入“城市矿产”体系加以资源化利用,使其变废为宝,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创造经济价值。 左定超说,建筑废弃物和工程开挖弃土等建筑垃圾产量日增,在国内一些地方大有建筑垃圾“围城”之势。据调查,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5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不足5%,综合利用率远远低于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产生量巨大、处理能力不足、产业链不健全是当前解决建筑垃圾‘超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左定超说。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环境问题对我们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倘若没有长久发展的源泉,就相当于把子子孙孙的后路都堵住了。可以说,加快转变建筑垃圾传统处置方式,尽快推动建筑垃圾百分之百资源化已经箭在弦上。 “建筑垃圾通过再处理加工,用途广泛,可以变废为宝,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国人大代表程苏表示,把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作为战略认识并付诸行动,是处理建筑垃圾的重中之重。 “政府除了从法规政策方面加以引导外,还应在价格、财税、金融等多种手段上给予扶持。”程苏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及相关企业的财政扶持。目前,全国仅有北京市等部分地区出台了对相关企业固定投资的财政补贴标准,建议各级政府加快完善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财政补贴政策。 “我们的城市在茁壮成长,而生长的‘代谢产物’建筑垃圾,却一直无处可去,甚至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衡阳市市长周海兵对此表示担忧。“按堆高5米进行测算,1亿吨的建筑垃圾要占用2.5万亩土地。一定要为这些‘代谢产物’找到更好的出路。” 同时,建议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再生产品建筑垃圾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照3%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另外,建筑业‘营改增’后,应尽快出台政策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增值税抵扣税问题,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杨帆说。 想要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筑垃圾资源化中的带头作用,确立一个从建筑垃圾源头到产品全过程的管理机构。 第二,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今后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垃圾填埋要高收费,垃圾资源化实行低收费,用价格杠杆引导着大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 第三,树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三全”管理模式。专家建议,“建筑垃圾资源化不能等到垃圾形成以后,才想到处理它。而是在每一个项目开始时,在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中,综合考虑全产业链的发展,这样才能真正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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