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背景? 主题词:中央要求 一是近些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迅速,许多地区饱受“垃圾围城”困扰,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是自2000年6月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来,尽管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成效不能令人满意,与政府、公众、媒体等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三是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减轻末端处理压力;可以有效回收利用垃圾中的重要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可以培养全社会资源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中华民族整体文明素质。 四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指导思想? 主题词:提高水平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设施,推进城镇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基本原则? 主题词:鼓励+强制 鼓励为主,强制为辅。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对城镇居民个人应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对城镇范围内责任主体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业,应强制其进行垃圾分类。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我国各地区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不同,导致垃圾成分差异显著,应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创新发展,完善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水平。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垃圾收运系统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法律法规标准,完善有利于垃圾分类的激励和约束政策。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构建与垃圾分类配套的收运体系,推动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和完善物流中转设施和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系统。 四、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目标? 主题词:90%,35% 2020年: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公众基本接受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含再生资源回收、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有机垃圾)。 2030年:生活垃圾分类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和积极参与,差异化的垃圾分类模式在全国所有城镇得到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明显提高。 五、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 主题词:大城市 2020年底前,在以下范围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计划单列市。 4、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名单(建办城[2015]19号)中的其他城市。 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本地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六、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主体? 主题词:单位 对先行实施范围内的以下主体,应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1、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 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城市居民(个人、家庭)实施垃圾分类提出明确要求。 七、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类别? 主题词:两类或以上 1、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 2、在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特殊行业废弃物等几种分类中,再选择并规定至少1类进行强制分类。 八、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引导举措? 主题词:正确投放 1、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指导、劝说居民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 2、日常垃圾分类投放。重点对居民日常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进行分类。可根据本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可对可回收垃圾进一步细分。 3、创新垃圾分类机制。鼓励地方政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环保公益机构等合作,建立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在居民区内取消固定垃圾桶,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逐步培养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九、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系统衔接? 主题词:衔接 1、建立与分类品种衔接的收运体系。推进城市现有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升级改造步伐。按照本地垃圾分类办法,加快配套标识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和更新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和收运车辆等,使之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2、建立与资源利用衔接的回收体系。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相互衔接的物流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网点位置、回收种类、当日价格、预约电话等信息。 3、建立与垃圾分类衔接的处理设施。加快培育大型资源循环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4、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于一体的城市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十、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保障措施? 主题词:综合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2、加快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快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法律要求,依法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细化垃圾类别,明确标识标志。 3、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采取投资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建设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项目。 4、推动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市容环卫系统企业化改革步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推广“互联网+”等回收模式,促进垃圾收运系统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的结合。 5、强化监督和目标考核。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要对强制对象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应依法予以处罚。2020年底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将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布。 6、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资源环境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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