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我们在装修完房子后,会剩下一些涂料、油漆桶,通常都会进入公共垃圾箱等待环卫部门处置。然而,由于这些桶属于金属材料,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加工“商机”。 邸某在无锡从事废铁回收,发现许多小区的垃圾房里常放有废旧油漆桶,于是,邸某雇了几个工人租了块场地,做起了废旧金属桶加工的生意,将从产废单位收购和从小区内捡拾来的废油漆桶、废胶水桶等以及易拉罐、铁皮加工成碎铁片后出售,过程简单粗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漆渣被直接就地填埋,造成了不小的环境污染。2018年4月,邸某的加工厂遭到举报,环保执法人员对现场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显示,废水中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的排放量都严重超标。经过对现场漆渣的清理和挖掘称重,漆渣共计11.45吨,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而邸某根本就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另外,被告人单某向被告人邸某出售废旧包装桶,两人共同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达到了三吨以上,构成了污染环境罪。此外,邸某曾犯危险驾驶罪,与污染环境罪数罪并罚。 最终,被告人邸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两千元 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两人违法所得也被追缴。 近日,无锡中院驳回了邸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法官提醒,废油漆桶含有苯、甲醛等有害物质,应集中放置在有害垃圾箱中等待专业人士处理,切勿擅自动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树脂废铁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检察官提醒:如果家中有使用过的油漆桶,不需要的话,不能随意自己处置,更不能拿来浸泡清洗物品。随意处置废油漆桶会严重污染环境,需及时委托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摘自<环保人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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