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九部门,在广州市举办了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这既是各部门和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的一次全国性活动。此次宣传活动自11月9日起,为期一周,围绕“废品回收人人参与,循环发展家家受益”的主题,通过绿色回收进社区、进机关、进高校和进商场等几个重点领域开展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建设,增强公民与社会成员对于环保以及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城市的社会建设的意识和自觉性。 政策扶持为先导 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商务部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在全国推动建设了一批试点城市和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及“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生产企业与废旧商品综合利用企业对接合作,财政部连续四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环境保护部积极推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国管局大力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强调,国务院提出了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的目标。 姜增伟指出,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部门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合作平台,形成持续性、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分工方案,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健全法规标准,为废旧商品回收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要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重点品种回收网络建设;二是要以建设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产业园为载体,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三是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的技术水平;四是要加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力度,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姜增伟指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的事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下形成良序的绿色发展。本次宣传活动的筹备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彰显出各部门合力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一定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 废品回收呼吁全民动员 各级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废旧商品回收的政策环境日渐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回收和节能环保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司长向欣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企业而言,就是要通过规模化的经营、信息化的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综合运用到企业的管理中来,从而将企业做大做强。现在大部分企业包括回收企业都是微利经营,那么在经营的过程中有没有考虑公益化的可能,这对企业来说更是一个发展的契机。” 向欣告诉记者,在电子废弃物方面,目前国家已经从拆解业企业入手,建立了处理基金,在明确了生产者责任的同时,启动相应的经济办法和法律措施。但是,作为一个社会公益性较强的行业而言,国家还需要有关部门从更多的层面,特别是在税收的政策方面,对回收行业微利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 向欣还指出,目前从商品回收的角度来讲,废金属和废纸等品种的回收效益比较好。但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应该更多地关注废旧轮胎、废弃的电子节能灯、废塑料等方面的回收。这些废旧商品对社会的危害和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回收成本和开发价值也相对较差,因而政府的政策支持未来也将会集中到这样一些微利行业。 在技术方面,今后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大高科技与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的结合,来更好地适应未来循环性节约型经济的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一些回收利用企业已经开发并采用了国际的先进技术。在回收、拆解等方面都有比较先进的应用方式,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生产线的引进和采用,都有了很好的开端。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全社会成员的参与程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在回收方面的理念和技术应用等方面。政府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和社会公众的道德责任感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摘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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