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家排名前五的废钢企业的一位高层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废钢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已经获得通过,我们已经得到通知,2013年增值税返还将按50%返还。” 废钢企业享受增值税返还此前就有先例。 2009年废钢企业全额征收增值税并按期返还70%,2010年全额征税,按期返还50%,2011年取消优惠政策,对废钢企业按照17%的增值税收税。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次废钢企业享受增值税返还并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享受。 2012年工信部与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对废钢企业进行了考察调研。2012年10月,工信部公布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对从事废钢铁加工企业在布局与建设,工艺、规模、设备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工信部最后决定不是全部的废钢企业都能退税,必须要达到一定规模,并且设备处理能力也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一位长期跟踪废钢资讯的人士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资讯人士透露:“2013年3月,会先期公布一批,随后这一年还会分批次公布。这些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要有工信部的牌照。” 目前获得准入条件的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的加工配送中心;第二种是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 “废钢企业增值税返还50%后,对于废钢企业来说影响可大可小。”“我的钢铁网”废钢行业分析师徐艳俊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分析道,按照目前废钢每吨2600-2700元来算,一吨返回来的钱大概有150元左右。“但由于实际上各地政府对废钢企业有一定的补贴,比如江苏地区对废钢企业正常征收税点在12到14个点。如果退税,就是仅收8.5%的税,8.5的税和正常的12到14个点差距大概是4到6个点。” 在徐艳俊看来,废钢企业、供货商和钢厂如何分配退税返还的利益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焦点。 徐艳俊举例说,如果没有享受退税的钢厂是跟中小型的供货企业合作,若没有退税的权力,其成本就会比较高(除非找有退税的企业开票)。如果废钢企业在当地有加工配送中心,能退税,周边废钢都往这个中心来送,配送中心跟钢厂再合作,则合作双方就会互利互惠。例如,加工配送中心有6个点的税点返还,拿4个点给钢厂和它的供货商分配,则大家都有2个点的返税,合作吸引力增强。 不过,对退税政策,工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退税政策还在走相关程序,需要等待财税部门最后公布。● (摘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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