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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不鼓励集中回收”被质疑
来源:山东再生资源网 日期:2015-12-04

 

“只单独回收某一种类电池,还不如全部回收”,长期关注环境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毛达认为,这些废电池分类回收的政策,让公众无所适从。
  一系列政策出台后,围绕废电池是否回收,应该怎么回收,争议不断。
  “只单独回收某一种类电池,还不如全部回收”,长期关注环境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毛达认为,这些废电池分类回收的政策,让公众无所适从。
  毛达更倾向于废电池不分种类、全部集中回收。他给出了三个理由:首先,所有废电池都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其次,电池中的再生资源可回收利用;最后是欧盟国家曾经尝试过只单独回收含汞、镉电池,“但他们发现这种做法效率并不高,还不如全都回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中国环境学会固体废物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聂永丰,则对不回收达到环保标准的废电池持支持态度,但这又让他产生新的担心。“现在的情况是,统统回收成本太高,但要求是有的回收有的不回收,最后又变成统统都不回收了”。
  聂永丰认为,市场上目前已很少能见到含汞、镉电池,但以手机常用的锂电池为代表的可充电电池数量激增,这种可回收利用的电池,如果也随生活垃圾丢弃,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他建议,至少目前电池行业可以做好销售环节的标记工作,标明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回收的各个环节也要紧密衔接。“要让市民都明白,而不是简单地摆个回收箱,什么电池都往里装”。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则认为,目前广泛使用的类型多样的锂电池,会严重破坏环境。反观碱性锌锰电池等家庭常用电池,大多已经达到无汞要求,从环保的角度讲,确实没有必要回收,“此类电池中的汞含量仅为百万分之一,比土壤中的汞含量还小”,但他承认,就资源回收利用而言,废电池仍然可以集中收集。
  围绕废电池是否回收,争议在2012年达到一个高潮。2012130,时任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在其微博中对废电池处理问题做出说明:日常生活产生的废镍镉、氧化汞电池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分散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现行条件不鼓励集中收集处理。
  当年318日,杜少中组织了一场有关废电池问题的民间研讨会,与会人员包括高校、研究院的学者和北京市环保局的官员。
  在这次研讨会上,毛达向电池分类回收“开火”。他指出,国家并没有认定生活中使用的电池都已经无汞化和无镉化,废电池中仍有相当的一部分属于危险废弃物,2001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倡的废电池收集,应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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