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4件污染环境案件,经审查发现,案件均为企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所致。其中有的因事故现场处理不规范,案发现场遭到破坏,导致了土壤修复费用等直接损失无法鉴定,相关责任难以追究。 “接报环境污染案件后,第一时间需要做什么?”连日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高亚旭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当地环保局。与以往前去办案不同,最近他多是以特邀授课教师身份出现。 今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4件污染环境案件,经审查发现,案件均为企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所致。其中有的因事故现场处理不规范,案发现场遭到破坏,导致了土壤修复费用等直接损失无法鉴定,相关责任难以追究。 宜兴市检察院走访多家相关企业调研后发现,企业对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不严及职能部门法律意识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是导致污染环境案件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基层环保部门由于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准备不足,相关人员对案发现场保护、证据采集固定等还不够专业,给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求偿增加了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企业落实严格细致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切实落实污染企业和经营危险废物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建议与工商、税务部门及当地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对本地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及处置量的统计大数据,并建立全程监督网络。环保部门听取了全部建议并回函表示将及时作出相关调整和完善。 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事故的专业处置能力,该院与环保、公安、法院、国土等部门联动,推动宜兴市成立了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对同类案件办理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和研究;加强与环境鉴定检验机构合作联动,特聘环境保护专家学者为咨询委员,在事故发生后,共同对现场进行勘察、保护、固定证据,加强现场保护力度,防止污染扩大。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