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满足了人类的物质、精神需求,但其带来的种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先发展,后治理”所带来的后果成为一记久久萦绕在现代人心头的警钟,让人们意识到,不光要立足当下,还要放眼未来。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面临着严重的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问题。历史累积以及发展代谢使得中国面临的治污形势日益严峻。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中,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是其中极其重要的环节。 2004年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2011年4月19日,国务院转批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为此,我国将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启动厨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城市试点工作。 什么是固体废弃物 凡是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对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弃物。对于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发达国家将其分为工业、矿业、农业固体废弃物与城市垃圾四大类。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体、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固体废弃物的概念具有相对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是相对于其使用者或所有者而言的。但在任何产生或生活过程中,所有者对原料、商品或消费品,往往仅利用了其中某些有效成分,而对于原所有者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大多数固体废弃物却仍含有其他生产行业或日常生活中需要的成分,经过一定的技术环节,可以转变为有关部门行业中的生产原料,甚至可以直接使用。可见,固体废弃物的概念随时间、空间的变迁而具有相对性。 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趋势 我国固废处理总体趋势是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清洁清运、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与处理、提倡资源利用、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生活垃圾处理趋势 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出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2000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桂林、杭州等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试点。2004年建设部又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但从目前8个城市实行的效果来看,非常不尽如人意。可以这样说,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并未真正实行。 2002年6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表明要“改革垃圾处理运行机制,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2002年9月,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对垃圾处理的产业化提出了全面的改革措施,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经济政策。2004年国家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垃圾处理行业可依法实施特许经营,为垃圾处理行业经营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供了具体操作办法。 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减量化已调整为首要地位。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等文件来看,我国把垃圾焚烧发电定位于一种资源综合利用方式。201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发改价格〔2012〕801号《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千瓦时(含税)。 从政策变迁来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仍在试点阶段,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原则依次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焚烧处理是最契合这三个原则的处理技术而在一定层面上被推广,而焚烧处理技术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其特定需求。 目前,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截至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生活垃圾处理的重心已转移至收集率的提升及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优选。 厨余垃圾处理趋势 自2005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苏州、重庆、长沙等近40个省市制定了《厨余垃圾管理条例》或类似的管理办法。迄今,各地密集出台的厨余垃圾管理条例(包括南宁市),主要针对的是餐饮垃圾。居民厨余垃圾则尚不在管理范围内,仍随同普通的生活垃圾一起,进入各城市的填埋场或焚烧场。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厨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城市试点工作,并且在2011—2014年划定共计83个城市作为厨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利用试点。 建筑垃圾处理趋势 自1997年的“建筑废渣综合利用”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至2005年建设部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8年财政部财建〔2008〕677号《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3年国务院国办发〔20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议垃圾政策提倡再生利用,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并从初始的封堵政策逐渐转向源头管理,重视前期设计及材料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建筑垃圾占到了城镇垃圾总量的30%~40%,全国每年建筑垃圾生产量近20亿吨。 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二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三是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四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国内对建筑垃圾处理倾向于回收利用,目前上海、南京等地在积极试点。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趋势 一直以来,国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较少,对其污泥处理较为忽视。随着“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量的爆发式增长,其污泥量随即猛增。对于该污泥处理,2009年建城〔2009〕23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2010年环保部环办〔2010〕157号《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0年2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002)等政策对污泥管理、处理处置方法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受经济因素等限制,有的地方连污水处理设施都无法正常运转,污泥处理设施就更难保障。 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全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501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47亿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厂的大规模建成运营最直接的结果,是污泥量的大幅提升。预测到2015年,全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湿污泥(含水率80%)产生量将达到3359万吨,即日产污泥9.2万吨。而目前中国污泥问题还比较严重。“2009年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2010年长江排泥事件”“2010年上海青浦区河道排泥事件”“2012年淮安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及第二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2012年7月12日广州奥特农化偷排猎德污水处理厂污泥”“2013年南京江心洲污泥偷排”“2014年7月16日深圳横岭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2014年8月12日淄博淦清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等事件的屡屡曝光,证明自“十一五”污垃建设以来,国家重水轻泥的处理困境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在广州奥特农化事件中,污泥转移三联单亦被认为是样子工程。因为三联单制度是环保局制定的,但环保局没有完善的执法队伍,导致污泥转移全过程缺乏监控。 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趋势 从2011年起,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的报废量保守估计将超过800万吨/年。2012年全球电子垃圾数量约4890万吨,而中国在这其中占到了1110万吨,占22.7%。其次为美国,约为1000万吨。也就是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子垃圾生产国。截至2013年,我国“四机一脑”年废弃量达1亿台,手机淘汰量为7000万部。此外,每年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国的国外电子垃圾超过200万吨。我国的电子垃圾总量大,同时由于处理技术手段落后、相关监管不到位,导致再生资源流失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作为资源的综合体,电子废物蕴藏着众多珍贵的资源,对于电子废物的再利用、循环利用是解决资源紧缺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就要改变当前资源利用的方式,缓解资源与环境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 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对原生资源的依赖度依然很高,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量大、种类繁杂,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不高。虽然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进行了废旧物体的回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静脉产业没能发展起来。认清现状,才能寻找到更适合解决当下困境的出路。正因如此,理性的认识和客观的分析才如此重要。我国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期间既要学习外国优秀经验,去其糟粕,为我所用,还要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正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所说:“我国既不处于恶化程度加剧的溃败期,也不处于环境质量达标和根本改善的战略决战期,环境保护目前已经处于并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处于战略相持期,需持之以恒,积小胜为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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