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2014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在参考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2014年版)释义》,并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等30多个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方式提出了80多条相关意见和建议。其中,“打印机技术分类方法”、“电热水器、平板电脑等的定义表述”等建议对进一步完善该《释义》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考虑。此外,对意见建议中与《释义》内容无关、但涉及基金征收方式和标准等方面的建议,我们将转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时参考。在此,对社会各界的支持一并表示感谢。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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