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从国家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发展时期,整整十个年头。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循环经济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将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要求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2008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并作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出台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先后发布了两批实施目录,共14种产品。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发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循环经济规划引领作用增强 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这是我国循环经济领域第一个国家级的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之前,国务院还先后批复了甘肃省和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国家规划引领下,各地区制定了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如发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海水淡化产业化等专项规划。2014年和201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2015年工信部印发了《京津冀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成效显著 2006年开始,国家在省市、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总结和凝练了6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再制造产业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及循环经济示范市县等试点。通过示范试点,循环经济理念广泛传播,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引领各行业、各领域、各个层面循环经济向纵深发展,如推进企业间、相关产业间共生耦合,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使资源得到循环高效利用,努力实现资源消耗最小化,环境风险最低化,经济效益最大化。 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取得突破 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有的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工业大奖,一些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迅速实现产业化。如复杂难处理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纳米复合电刷镀再制造技术、废弃钴镍材料循环再造技术、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技术,有些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形成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体系。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重点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热能及废气回收利用。二是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重点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田残膜和灌溉器材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农林牧渔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三是资源再生利用与再制造产业,重点是废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电池、废塑料、废橡胶、废轮胎等再生利用以及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再制造产业。四是垃圾资源化产业,重点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五是水循环利用产业,重点是污水再生利用、海水淡化、苦咸水利用产业。这五大产业构成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主体,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循环经济新兴产业方兴未艾 发展循环经济催生出新的产业,如再制造产业,包括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起动机、电动机等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机床、煤机、盾构机、医疗器械、手机、复印和打印机耗材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目前我国再制造企业已达500家以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资源化利用已形成规模;我国生活垃圾发电产业已有较高的产业集中度,近几年,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正在逐步形成,这些新兴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是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商业化模式不断创新,特别是近两年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体系,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利用APP、网站、微信、400电话等,实现居民线上交投与回收人员线下回收的深度融合。 循环经济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价格和收费政策,如实行了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垃圾处理收费等。二是财政政策,国家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36亿元,用于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005~2014年十年间,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共安排42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国家对列入863、973和科技支撑计划的循环经济重大科技开发项目给予补助;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回收处理给予补贴。三是税收政策,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一次性木筷增收消费税等政策。四是金融政策,循环经济列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支持范围。五是产业政策,国家从产业布局、准入门槛、技术标准、以及投资、价格、财税、金融、进出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将加快形成。 循环经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产业共生、“城市矿产”开发等理念的提出和深化,引领循环经济发展的实践。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循环经济指数,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研究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循环经济宣传不断强化,全民意识大幅度提升,国家先后批复了30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先进典型,发挥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的作用。一些高等院校设立了循环经济学院或开设循环经济课程,一些智库等研究机构设立专门机构研究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先后落成并投入运营。有关机构研究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发布相关标准,协会标准试点开始启动。循环经济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成立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显著 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3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为137.6%,比2005年提高37.6个点,年均提高4个点。根据有关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1.5万亿元,从业人员2000万人,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近2.5亿吨,与利用原生资源相比,节能近2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90亿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11.5亿吨。2005~2014年,我国累计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20.4亿吨,废钢7.9亿吨,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四种再生有色金属8085万吨,废塑料1.88亿吨,废纸6.03亿吨。“十二五”前四年,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10%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13.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4%。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稳定扩大就业,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粗放型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是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确保我国资源战略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有效化解环境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赵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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