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厂家生存面临窘境。”2月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福田第四组讨论会上,人大代表应宪的发言引起代表的共鸣。在场人大代表希望能够全市统筹,由主管部门进行立项,专门探讨全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制度,解决现有企业所面临的历史遗留问题。 “深圳建筑垃圾都快‘围城’了,很多公园绿道本可以用建筑废弃物制成的砖,但是最终都采用了传统大理石。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厂家生存面临窘境。”2月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福田第四组讨论会上,人大代表应宪的发言引起代表的共鸣。 现阶段该市主要靠填埋方式处理大量建筑垃圾废弃物。由于弃土回填及交换利用比例、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比例均较低,按照目前的受纳量测算,新建受纳场仅可以使用4年。 在场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深圳市城管局的统计资料,目前,已建成投产的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厂家只有4家,位于横岗、坪地、宝安福永,以及南山塘朗山。这4家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企业每年可以消耗建筑垃圾再生约230万立方米,占总产出量的35%,但因补贴不到位等原因,很难发挥全部产能。这与急需处理的大量建筑垃圾再生相比,供需关系严重失衡。 相对于传统建材企业生产过程,建筑垃圾废弃物的处理大大增加了再生产品的生产成本,再生建材产品相对于以天然石材等为原料的传统建材产品来说,成本较高,在市场上不具备价格优势。加之外来建材的竞争压力,深圳较高的人工费用等都是这些企业无法回避的具体问题。在场人大代表希望能够全市统筹,由主管部门进行立项,专门探讨全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制度,解决现有企业所面临的历史遗留问题。 另一方面,虽然深圳先行一步出台了一些政策,提倡绿色建筑设计和环保建材的使用,但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实施细则滞后。有人大代表提议,应马上完善并强制实施,如完善分类收费管理办法、建筑物拆除管理办法等。从制度宣传贯彻到强制实施,随着力度的不断增强,建筑垃圾废弃物的排放及综合利用的监管工作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达到真正“减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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