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将于明日启幕,此前,地方“两会”已亮点纷呈。从各地的“两会”代表提案来看,环境治理仍然是关注重点,其中,与再生资源行业紧密相关的垃圾分类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易再生网对这些提案进行了盘点。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峰:推动垃圾分类立法 在天津“两会”上,李春峰在环保议案中提出,促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根植在每一个市民心中。提案认为,垃圾分类立法要明确分类原则,对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划分,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公开信息,对垃圾分类进行监控,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课程,并把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纳入分类立法中。 石家庄人大代表李美瑄: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三点建议 石家庄人大代表李美瑄在提案中对垃圾分类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法规配套层面,应结合石家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做到奖惩分明,细则明确,在推动与执法环节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在居民教育层面,加强社区及大众媒体的宣传工作,传递更多的垃圾分类处理知识;三是建议政府对垃圾分类处理公司进行鼓励和扶持,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中的转运分拣环节,在处理环节融入分类回收机制,在最终去向环节完善相应配套,以促进科学、高效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与流程。 青岛人大代表金红:在各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青岛人大代表金红的提案建议,在青岛市区及各市区内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可借鉴市南区社区的成功经验,从市区居民小区及街道居委会入手,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发放不同颜色的可降解塑料袋,对能遵守垃圾分类投放制度的居民给予表扬及奖励。 福州市人大代表侯爱平:《关于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 在福州市人代会上,福州市人大代表侯爱平等10位代表联合提出《关于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代表们建议,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已有的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间逐步改造成为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接驳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作业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并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 安徽省政协委员高广印:构建新型垃圾管理模式,采用阶梯收费方式 安徽省政协委员高广印建议,尽快制定垃圾源头分类的相关法律及配套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及个人在分类收集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构建新型垃圾管理模式,实行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有计划、分步骤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垃圾源头分类指导、中间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服务,政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效果付费。垃圾产生者按照“谁生产垃圾谁负责付费”的原则进行计量收费,可采用阶梯收费的方式,鼓励源头减量。 浙江省人大代表徐波:《关于制定〈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实施办法〉的议案》 浙江省人大代表徐波提出《关于制定〈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实施办法〉的议案》,认为,垃圾分类的难点在于垃圾分类无法可依,应加快立法,通过分类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并达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最终目的。 宁波市人大代表储海娟:创新载体,让垃圾分类变为习惯 宁波市人大代表储海娟提案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压力愈来愈大,必须创新垃圾分类载体,建议探索实施“一户一号”垃圾袋发放、二维码编号等制度,对市民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有效跟踪和评价,垃圾分拣中心对市民垃圾分类进行打分,记入家庭的“绿色账户”,通过“绿色积分”兑换奖品,让市民享受到垃圾分类的“红利”,调动其积极性。 金华市人大代表韩红艳:关于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 韩红艳认为,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一应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明确各自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二应完善工作措施,精准发力,提升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三应开展立法工作,规范居民生活习惯及改变观念;四应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媒介作用,将垃圾分类理念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南昌市人大代表雷中蕙: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激励机制 雷中蕙认为,制约垃圾分类的最重要因素是居民的分类收集意识不强,建议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提倡“垃圾不落地、生活更美丽”的环境意识,强化观念,加强引导,通过志愿者传授居民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 上海市政协委员臧志军:垃圾处置不能一埋了之,垃圾分类是关键 臧志军表示,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处理已具备了无害化技术和能力,但垃圾分类是推广焚烧的一大制约要素。他建议通过宣传引导参与等形式,将环境“利益相关者”的理念传达给每一位居民。 陕西省“两会”代表:呼吁立法,实现“垃圾产业”效益 陕西省人大代表赵丹认为,垃圾分类不仅可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可以通过垃圾产业获得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两得。在“两会”政协分组讨论会上,陕西政协委员周建玲同样建议,尽快制定《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级管理规定(办法)》,使生活垃圾分级管理有章可循。 长沙市政协委员李勇:制订市场机制,调动民间资本投入 李勇在长沙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建议,政府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垃圾分类专项基金及使用管理规定,制订垃圾分类产业政策,支持规划建设适量资源回收设施和终端处理设施,扶持资源再生利用示范项目;政府应制订合理的市场机制,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投入垃圾分类领域,给予税收上的支持,推动产业化发展;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建立一支比较专业的垃圾分类管理、监督队伍;根据垃圾的不同类型,采取多样化处理方式;由简单的填埋、焚烧逐步向综合性处理转变,加大对垃圾处理的投放过渡,多建设综合性的垃圾处理厂;加大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巡查力度,杜绝在野外直接焚烧的处理方式。 深圳市人大代表张静:在试点小区强制实施源头分类 张静建议,从今年开始,强制在试点小区实施源头分类,对违反行为要像醉驾一样严格处理,同时在垃圾中转站实现减量,在中转站建设厨余垃圾干化设备和其他垃圾禁止混合。此外,在全市布局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作为市政配套设施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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