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朋友被“反向开票”刷了屏。“反向开票”是什么?适用于哪些情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了解! 反向开票”具体指什么?是一种新的开票方式吗? 一般情况下,由销售方(收款方)向购买方(付款方)开具发票,即常见的“正向开票”;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反向开票”并不是一个新事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这里“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目前已允许的“反向开票”情形有哪些? 1.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2.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国家电网公司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用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允许国家电网所属企业直接向发电用户开具普通发票。 4.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5.《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指出,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为什么要实行“反向开票”? 上述情形中销售方均为“自然人”,由于不少自然人不愿意花费精力去税务部门办理代开发票,导致购买方企业常常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当企业无法取得自然人销售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势必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对企业的发展不利。 “反向开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符合条件的收购企业需要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归类登记,并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反向开票”。 2.在进行“反向开票”前,收购方应与销售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销售方同意由收购方开具发票,并了解开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正确填写发票内容、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等,确保每张发票都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3.必须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在开具发票时要注意留存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合同备案材料等。 5.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包括签订书面采购协议,完整保存自然人身份信息资料,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避免现金交易,确保每笔“反向发票”的开具都有据可查。●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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