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厅函科字〔201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新网工程”建设水平,推动全系统在科学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快建立完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厅函科字〔2011〕81号要求,经标准编制单位广泛收集资料、深入研究和讨论,现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决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系统内、外征求意见。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省范围内的征求意见工作,按时将《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回函单》寄送至指定通讯地址。 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供销合作网上公布,亦请社会各界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 联系人:张俊英 电 话:010-59338254 传 真:010-59338256 邮 箱:zaisheng_xh@sina.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7层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邮 编:100052 附 件: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征求意见稿) 2、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征求意见回函单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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