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我们委托咨询机构对各地推荐的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拟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4年7月22-28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7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 真:010-68505594、6855287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100824)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经建司(100820) 附件:《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拟选名单》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拟选名单 1、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 2、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 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 4、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 5、哈尔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6、玉林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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