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循〔2015〕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抓紧做好第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 山东泰山建能机械集团公司、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富美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是工信部第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 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组织试点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批复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和评估,指导试点单位编写《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自评报告》、填写《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基本信息表》,并进行初审。对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的,于1月23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验收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按照工信部要求进行验收。对试点实施效果特别出色的单位,省里将向国家推荐申报机电产品再制造示范单位。 二、继续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工信部将进一步拓展再制造试点领域和范围。各市要按照工信部规定的试点领域、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积极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试点,于3月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里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上报。 省经信委联系人:卢 玥 邮箱:jntrs@163.com 电话:0531-86905519(传真)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略)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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