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节〔2015〕229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生态协同发展,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按照《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
2015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
行动计划(2015-201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促进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是我国重化工业集中的区域,也是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高度集中的产地。2014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含废石)23.7亿吨,其中北京0.5亿吨,天津0.2亿吨,河北15.7亿吨,山西2.7亿吨,内蒙古2.8亿吨,山东1.8亿吨,仅河北省承德市尾矿库就达867座,尾矿存积量近22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橡胶、废纸、废弃电子电器、报废汽车等)产生量4410万吨,其中北京550万吨,天津360万吨,河北1080万吨、山西580万吨、内蒙古240万吨、山东1600万吨。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堆存,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建设了承德、朔州、鄂尔多斯、招远等一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形成了有价元素回收、固体废物制备新型建材等产业。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形成了废金属、废塑料、废电子电器等回收利用集聚区。培育了北京金隅、河北冀东、承德炫靓等一批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模小,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多以中小型为主,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二是技术水平低,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三是产业链条弱,在区域内尚未形成合理分工,产业集聚效应差;四是协调少,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品开发、市场拓展、政策措施等方面缺少协调。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随着首都资源加工型工业企业的逐步转移,京津为周边地区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建材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周边地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也为京津产生的大量再生资源提供了消纳和利用途径。实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发挥各地优势和潜力,构建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体系,有利于减缓京津冀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切实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为主线,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利用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园区和重点企业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机制政策创新为保障,明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京津市场优势与河北资源优势,建立区域间协调发展新模式,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充分发挥资源综合利用对保障资源安全和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政策引导。深化区域间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充分依托资源、区位优势,统筹规划各区域功能定位,合理分工,建立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
——坚持市场主体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资金、市场及产业发展优势,构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推动形成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
——坚持创新驱动。以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链为着力点,加快建设支撑区域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开发和推广,解决制约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瓶颈,提高高端产品比例和产业竞争力。
——坚持重点推进。充分考虑各地区、各行业资源禀赋、综合利用水平、产品市场特点,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园区、龙头企业为牵引,重点推进尾矿、粉煤灰、冶炼渣、再生资源等区域协同利用。
力争到2017年,建设10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示范基地,15个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示范园区,50个能够支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格局的重点示范项目(具体园区和示范项目见附表),培育30家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形成跨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新模式,建成全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创新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实现年消纳工业固体废物4亿吨,加工利用再生资源2000万吨,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0万吨,减少细颗粒物排放2000吨,减少化学需氧量7000吨,节水7000万立方米,减排氨氮及其他水体污染物3000吨,减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植被破坏和土地占用5万亩。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北京市和天津市的人才、资金、市场优势和周边省区资源优势,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跨区域跨行业协同发展,形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产品市场有机统一的产业格局。
协同利用尾矿和废石代替天然砂石。在河北承德、唐山等地区改造和建设10个以上年产能100-500万吨的废石和尾矿提取有价组分协同生产优质砂石料示范项目,建设针对京津的绿色环保建材供应基地,实现年利用尾矿废石替代京津冀地区天然砂石用量1.2亿吨。依托金隅集团、冀东集团、金泰成环境资源公司等龙头企业在河北承德、唐山、邢台等地建设10个以上尾矿和废石生产预拌泵送混凝土项目、10个以上尾矿干混砂浆项目,促进混凝土、砂浆产业绿色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跨区域深度调整。
协同利用钢渣、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和脱硫石膏。推动京津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的企业对接合作,在河北邢台、沧州、邯郸、唐山、承德、山西朔州、大同、阳泉、内蒙古锡林郭勒、乌兰察布等地建设10个钢渣、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协同利用生产高性能胶凝材料和节能建筑部品,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煤电建材一体化,支持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实施超低排放和清洁生产改造。实现年消纳工业固体废物9000万吨,替代水泥800万吨。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标准体系,推动跨行业跨产业链协同利用,实现钢铁、电力、建材等产业之间耦合,促进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多元化综合利用尾矿、冶金烟尘等固体废物。在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尾矿堆存集中地区建设10个尾矿多元素回收整体利用项目,实现年消纳尾矿1000万吨,推进尾矿高值、高效利用,探索尾矿综合利用新途径、新模式。在河北唐山、邯郸、山西太原、内蒙古包头等地建成5个新型钢铁冶金烟尘利用及多元化回收示范项目,年消纳固体废物300万吨,实现钢铁烟尘综合利用专业化、规模化和高值化。
(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同发展
紧密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明确各地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中的定位,推动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逐步转移,实现再生资源区域大循环,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效率。
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北京市重点推广智能回收新模式,建立全面、高效、环保的逆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分批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向周边转移。天津市重点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力度,提高资源聚集能力,承接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构建以废旧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产业为重点的环京津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链。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紧密结合地区工业需求,重点优化整合现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集散地,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发挥资源规模效应,承接京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聚集国内再生资源,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比例,促进节能降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有序转移。支持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有利于园区承接再生资源项目转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税收等政策,引导北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逐步转移。在北京选择10个废塑料、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项目,通过3年时间逐步转移到周边地区。充分发挥京津金融、科技、人才、管理优势,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20个能够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三)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
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功能定位,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再生资源园区主导产业链,充分发挥基地及园区信息、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等公共服务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构建低碳循环产业链。在河北承德、唐山、张家口、邢台、邯郸、山西朔州、长治、内蒙古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地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攻克一批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依托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产业链。
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示范园区。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趋势和资源需求,重点建设15个再生资源产业协同发展特色功能园区,吸纳当地小散企业入园,实现园区化管理。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市场手段兼并重组,提高行业规范度和产业聚集度,优化产业链,减少二次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7年,实现园区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超过1000万吨。
(四)加快建设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
联合骨干企业、行业协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创新平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尾矿、钢渣、再生资源等相关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作用,推动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联盟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培育、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平台作用,推进政、产、学、研、用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一步有机融合。
加快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中试、工业试验和首批次产业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建设20个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培育3-5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支持河北睿索固体废物工程技术研究院、朔州北京大学粉煤灰综合利用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计划,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一体化。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省部协商机制,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专项行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各地政府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协调小组,负责落实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推动解决,逐步破除限制跨区域综合利用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政策引导
加强中央财政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协同发展的支持,研究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扶持政策,对列入行动计划的基地、园区、企业或项目,从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现有财政支持渠道给予资金支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协调发展。研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区域一体化运输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尾矿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运输的京津冀绿色通道。研究完善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体系,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一体化政府优先采购。研究设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化技术开发应用。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财政支持,将区域资源综合利用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三)信息平台支撑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产品、市场的信息库和专家系统,推进滦平尾矿及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搭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展示服务平台。协调管理部门、龙头企业、重点园区,构建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服务、再生资源交易、行业监督于一体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再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区域再生资源有序流动。支持涵盖原材料、产品、服务等领域的电子交易市场建设。
(四)人才培养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基地,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拓展人才队伍建设渠道,建立人才信息资源库,积极推进人才资源信息互动和引进交流,构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现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高端人才培育选拔渠道,培养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高端人才。
(五)社会参与
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国际合作。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度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