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垃圾是另一种形态的资源”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当诸多企业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当发展循环经济成为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将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并将其发展成一个集“回收”与“再利用、资源化”为一体的独立产业也就被摆上“案头”。 从世界范围来看,再生资源产业是目前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从我国来讲,再生资源产业体系现已初步建立,巨大市场正亟待开发。 400亿美元市场等待开发 朝阳产业可实现“多赢” 在国际上有一种说法,再生资源是21世纪唯一增长的资源,再生资源产业是全世界发展最快的朝阳产业。据估计,在未来30年内,该产业为世界提供的原料占原料总量的比重将从30%提高到80%。 从世界范围来看,再生资源产业的产值每年可以达到6000亿美元,其中美国达1100亿美元,日本达35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可以回收利用但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50亿美元至400亿美元。 “很多国家的再生资源产业产值已经超过了原来被认为是发达标志的一些支柱产业的产值,该产业完全可以与原生金属产业竞争,我们应该花更大的力量去发展这一产业。”中国工程院院士左铁镛说。 左铁镛介绍,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主要45种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量的一半,可以说,发展再生资源可以有效缓解我国资源约束性矛盾、弥补我国资源的相对不足。 资料显示,再生资源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拆卸、分类的相关工作都是由熟练工人手工完成的,每增加1万吨进口再生资源就可增加就业1000人。北京的再生资源行业就解决了20万四川、河南收集大军以及200万河北加工队伍的就业。 “除此之外,发展再生资源产业还是减轻环境污染、节约能源的有效途径,相关企业还可以通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使投资和生产成本大幅降低,以此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可以说,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件‘多赢’的好事。”左铁镛说。
既无激励也无秩序 立法缺失成为“软肋”
近几年,围绕我国垃圾分类的问题一直争论不断,有些人认为设置分类垃圾桶似乎成了“纸上谈兵”。没有正确的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也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相关专家表示,这一问题的解决,靠回收人员、公民素质的提高只是一个方面,相关法规政策的支持也很重要。例如,英国就有一妇女因垃圾分类出错而被告上法庭,原因是触犯了相关法律。 左铁镛介绍,在我国,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有限,不仅导致产业无序化发展,而且使企业和个人心存疑虑、信心不足,不敢增加投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技术水平。 事实证明,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的确可以极大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德国政府在1996年重新制定《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并以此为总纲,制定了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垃圾再利用的法规。因此,德国的家庭垃圾循环利用率在1996年为35%,到2000年上升至49%。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东英建议,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应分层次:关于能源利用的管理规范、循环企业的标准等,这属于头等立法;其次就是行业立法,例如垃圾必须要分类、容器和包装一定要循环使用等;还有专业立法,比如汽车报废的处理、家用电器的循环利用等;当然,还有更细致的法规,专门针对电脑、电冰箱、汽车、塑料等。 产业化程度位居600个行业末位企业之中期盼“头羊”
多年来,我国各大城市出现了数以千万的回收大军,江苏、浙江一带一个县就有上百家废品回收企业,他们可以将社区废品回收站以及垃圾站扒拉得“寸铁不剩”。
再生资源产业涉及到冶金、化工、机械、纺织、造纸、环保等众多领域,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二次原料的质量和数量难以界定和计算等特点,这就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较大的经营规模。
中国再生资源利用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方明说,长期以来,我国再生资源企业面临经营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企业现代化、产业化程度在600个行业中都排在末位,整个行业也没有形成一支专业化经营、生产队伍,更缺乏一整套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目前,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进入的门槛过低,回收企业也太多太杂,管理起来存在相当的难度。而一旦管理无序,社会安全问题就更加严重,偷窃电力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何方明说。
左铁镛建议,应积极引导再生资源企业打破地区、部门界限,搞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在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气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扶持有实力的再生资源企业,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几家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竞争较强的再生资源企业和企业集团。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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