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朝阳产业,党和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20号),明确规定省供销社负责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省各级供销社一定要认真履行省政府交给的光荣职责,努力发挥系统优势,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根据省政府职责分工,结合系统部分,特提以下工作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省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构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朝着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产业化的方向加快发展。以工作的突破性进展和明显的成绩,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
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点任务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重要保证。2007年,全省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抓体系建设促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重点任务是:
(一)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规体系和规划标准体系的制定
建立完善的回收利用法规体系和规划标准体系,是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加快发展的一项根本保障措施。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省供销社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8号)和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一五”规划制定和再生资源有关技术标准的建立等项工作。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主动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十一五”综合与单项规划、城乡建设和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论证、推行工作。以此促进供销社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二)积极争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一项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涉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公益事业,是对社会发展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国家将陆续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各级供销社要在努力工作,赢得政府和社会理解支持的同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及时获取有关政策信息,研究政策导向,做好政策的争取工作。
(三)构建新型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构建新型的回收利用网络,是做好新形势下再生资源工作的基础。各级供销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新的理念和现代营销方式,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要统一规划、连锁发展、品牌建设。既要考虑壮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传统业务,又要考虑发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电池、报废机动车船拆解、废旧机电产品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新兴业务。既要扩大回收业务,又要壮大加工利用业务。统筹建设城市社区、学校、工矿区和农村村镇等基层网点,开办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加工利用中心和再生资源产业园。最终形成以集散市场为核心,以基层回收网点为基础,点面结合,集回收、集散、加工利用三位一体,流转顺畅,经营规范,绿色便民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济南、烟台、淄博、临沂、兖州五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供销社,要结合实际,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在全省起示范带头作用。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要制定发展规划,迅速启动工作。
(四)培植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发展
全省各级供销社要提高对培植骨干龙头企业重要性的认识,选择适合的传统业务项目和新兴业务项目,选择重点企业,确定为骨干龙头回收或加工利用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律,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支持,帮助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县级以上供销社2007年要确定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应确定一批技术先进、规模较大的回收和加工利用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区域性的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和加工利用中心,推行集约经营。
(五)做好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深入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废弃物急需得到合理利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潜力巨大。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积极开辟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迅速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一是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中合理布局,加强村镇回收网点的建设,最大限度地回收各类再生资源;二是在日用工业品经营中,积极推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所需的节水、节电、节煤等节约能源的新产品;三是围绕农业资源再生要求,开展农作物秸杆、畜禽粪便再生利用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等项目;四是组织农民领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为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环境保护做出新的贡献。
(六)抓好再生资源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对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在鉴定合格的基础上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赋予供销社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我省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约40万,企业约3000家,其整体的素质不能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形势,亟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各级供销社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供销社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各级供销社要将此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责部门具体抓,建立严格的考核检查评比办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职责部门
各级供销社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
(二)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
为了赢得全社会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加强宣传工作。主动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每年的人大和政协提案、节能周、节水日、地球日、成果节、资源节约等活动,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强化全民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树立供销社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召开全省供销社再生资源工作会议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今年适时召开全省供销社再生资源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推广典型经验。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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