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上中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此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要着力做好几方面工作中,强调要抓好资源节约工作,“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3月14日批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二十二章第五节中提出,要“推进废纸、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在二十四章第三节中提出,要“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在如此重要的会议和文件中,强调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更加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预示着再生资源行业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理解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具备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崭新的姿态、有力的措施,做好今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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