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努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全面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的总目标,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领域的传统优势,与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签订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规范、有效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扶持力度,要求供销合作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苏州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就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多次视察这项工作。2008年底,市委、市政府还专门成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供销合作社,由供销合作社具体协调各方力量,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区也大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积极推动这项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供销合作社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网络、人才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大力实施的“新网工程”项目,更是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作为四大网络建设之一摆上突出的位置。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呈现城乡联动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09年5月,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签订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为主题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成立了国有的苏州市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苏州市国投公司出资3000万,与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所属的省物联再生资源产业利用集团公司共同组建,授权市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最近,根据实际需要,市政府再次为供销合作社融资2500万元,使该公司注册资金增至6500万元,由市供销合作社控股。为解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用地问题,市政府经过多次协调,克服建设用地紧缺的困难,采用土地置换和定向挂牌等办法,在水陆交通条件便利的吴中区划出225亩项目用地,项目总投资预计达4亿元,建成后将承担起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的集中堆放、整理、加工和交易任务。同时,市政府还专门安排8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和网点建设。各有关市、区结合实际,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吴中区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列入政府2009年实事项目,区级再生资源物流中心一期工程顺利竣工,目前已在试点镇、街道建成回收站、点172个。太仓市占地200亩的再生资源物流基地也已开工建设,并新建和改造回收网点55个。其他市、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也已全面启动。
三是强化市场管理。去年,苏州被商务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再生资源试点29个城市之一。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苏州市废旧收购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堵疏结合”的措施,明确要求市供销合作社履行起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反馈情况等职能,建立起长效的整治工作机制、清理整治方案。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层层宣传发动,迅速排查摸底,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对全市废旧收购业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去年全市共检查废旧收购站13575个,查处固定无照经营点6677个、非法废旧流动摊点965个,有效的遏制了全市废旧收购业的无序泛滥势头。最近,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有关部门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着手编制《全市再生资源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以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推动、共同发展。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舆论宣传。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市里专门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由供销合作社具体负责对从业者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为产废、用废企业提供各种相关信息,为全市再生资源网络建设做好配套服务等工作。6月18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隆重举行了协会成立揭牌仪式。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6月份开始,市供销社、教育、环保等部门深入发起了绿色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三进”活动,倡导全体市民把各类电子废弃物自觉投入回收箱,使电子废弃物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抓紧落实一系列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县级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编制性质,激发供销合作社新的活力,积极营造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率先科学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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