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市废旧家电回收总量超138万台 市场仍需规范
各类家电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换机需求,而废旧家电的处理问题也由此诞生。随着多项行业标准的相继出台,这一市场面临洗牌。与传统渠道相比,家电以旧换新逐渐成为了旧家电回收的重要渠道。
九大省市回收总量超138万台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经推出,迅速得到了卖场和消费者的响应。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两个多月以来,9个试点省市回收的五大类旧电器超过138万台,其中电视机96.8万台,冰箱13.3万台,洗衣机17.3万台,空调20795台,电脑85337台。“十一”黄金周后,家电以旧换新再创新高。
黄金周结束后的一周时间,试点省市共回收废旧家电34.11万台,比黄金周期间增加3.29万台。与此同时,这些省市共销售新家电 28.25万台,比黄金周期间增加6万台;销售额11.28亿元,比黄金周期间增加2亿元。截至10月15日,9个试点省市累计回收废旧家电122.42万台,销售新家电88.17万台,销售额34.86亿元。
从北京地区的情况来看,8月10日,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北京市城八区内的社区回收站点已增加到80个,北京16家中标家电回收企业进驻这80个社区,集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咨询、现场预约登记、上门回收旧家电等服务。还可以现场交售再生资源物品,领取环保纪念品。按照统计,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自启动以来,已回收旧家电11.3万台,销售新家电6.4万台,销售额达到2.4亿元。此外,大中、国美、苏宁三大家电连锁卖场也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帮助下实现了销售额30%的增长。
“黄牛”钻空子谋取高利润
尽管以旧换新政策推动了旧家电从正规渠道回收,但由于旧家电的认证体系尚未完全成熟,一些“黄牛”尝试着从以旧换新中谋取高额利润。记者日前在某连锁卖场购买电器时发现,卖场外有为数不少的“黄牛”,向没有旧家电的消费者兜售旧电器。
以20英寸左右的旧电视机为例,“黄牛”将其出售给消费者的价格基本为100元。根据以旧换新政策,用户若购买彩电最高能获得400元的补贴,而且回收人员上门拉走旧电视机的时候还会支付35元的费用。照此计算,消费者花费100元就能拿回335元的返款,确实很有吸引力。
一个“黄牛”告诉记者,由于返款金额可观,近期消费者对旧家电的需求量很大,单个家庭一次性购买5台旧家电的事情也不足为奇。记者获悉,“黄牛”们收购旧家电的费用很低,一台20英寸左右旧电视机的价格甚至只有10元-20元,对他们来说,出售一台旧家电就意味着至少有50元以上的纯收入。
另有消息称,“黄牛”们还有两种赚钱方法,一是先去旧家电市场,用低廉价格收购旧家电,从回收企业那里取得换购新家电所需凭证,然后再将凭证加价出售给消费者;另外一种,是“黄牛”们直接用凭证去以旧换新销售点采购新家电,然后将这些新家电拿到二级市场上出售谋取利润。
行业标准出台规范市场
从目前正在执行的政策来看,家电以旧换新暂时只涵盖了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电脑,而普及率很高的小家电并没纳入这个范围。对此,相关厂商日前呼吁,小家电同样适用于家电以旧换新,希望政府将小家电纳入以旧换新范围。毕竟,如果消费者坚持使用旧的小家电,旧家电的质量问题将会引发安全隐患。合理的回收将避免这种安全隐患,同时,也可以拉动消费,促进小家电行业的发展。
实际上,为规范废旧电器回收市场,国家针对废旧电器回收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2004年,《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06年商务部又通过《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这两个行业标准。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该规定的核心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目录管理、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并对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望进一步规范旧电器回收市场。
(摘自:《再生资源工作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