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9-2011年)
省经贸委 省节能办
为推动全省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止目前,全省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2100多家,从业人员近60万人。2008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9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600亿元,利税620亿元。
2.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全省重点培育的循环经济“123”工程取得积极进展,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3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节能环保效益日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初步形成了以泰安高新区为主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以禹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主的生态型省级高新区,以鲁北企业集团为主的生态工业园区,以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为主的循环经济园区,产业集群效应凸显,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3.服务产业发展迅速。依托于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到目前,全省认定的能源审计机构66家,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23家。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东营胜动集团等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4.知名品牌不断涌现。全省形成了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节能环保知名品牌,山东美陵公司生产的高效节能换热器、潍坊恒安公司生产的散热器、山东鲁阳公司生产的绝热和隔音材料等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金乡金人公司生产的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日照海汇集团生产的袋式除尘器等产品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2008年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我省共有15类、4872种产品入选,品牌效应日渐突出。虽然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但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技术创新能力弱,多数企业科研队伍力量薄弱,技术研发投入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发展缓慢,技术开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不合理,我省节能环保企业数量多,但普遍存在规模小、水平低、管理差、竞争力弱等问题,缺少产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制度体系不完善,产业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产业标准体系不健全,技术服务市场不规范,产品质量缺乏有效监督;部分地区对节能环保产业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追求近期利益,忽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难度较大。
(二)面临的形势。
1.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初步建立了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巨大。
2.结构调整面临机遇。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产业竞争格局变化,为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合理布局、融合资源提供了机遇,高耗能、高污染的技术装备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淘汰,将有力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升级,促进企业相互融合,实现跨越发展。
3.政策支持力度增大。国家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项目审批、资金保障、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工业调整振兴,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市场体系和调控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带动和标准化战略,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尽快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多作贡献。
(二)原则。
1.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坚持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并举,拓展产业领域,扩大产业规模,加强自主创新,改造提升传统节能环保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2.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优势,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融合、共同发展的机遇,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通过制定产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产业加快发展。
4.集聚发展、辐射带动。凝聚产业优势,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拉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对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贡献。
(三)目标。节能环保产业是新兴产业,今后3年,通过整合我省工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资源,加大投入,实现产业跨越发展。到2011年底,全省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实现增加值1450亿元,年均增长16%;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920亿元,年均增长18%;利税1020亿元,年均增长18%。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达到20家。通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链,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居国内前列。
三、发展重点
追踪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趋势,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强技术创新,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今后3年,重点开发推广一批节能节水、环保、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构筑山东节能环保产业新格局。
(一)开发推广一批节能节水、环保、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装备。
1.节能节水关键技术和装备。围绕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和全省三个“节能100项”,发挥山东八一煤电化公司、山东万众节能公司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开发推广链条炉排分层燃烧、链条炉排与煤粉复合燃烧、锅炉燃用水煤浆等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发展以节煤添加剂、节煤增效剂、节煤助燃剂等为主的节煤产品;以济钢集团、山东泰和东新公司等企业为骨干,发展高炉炉顶压差发电、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纯低温余热发电等余热余能利用技术和装备;支持潍坊赛普公司、诸城亿沣公司、山东点石公司等企业发展变频调速、永磁调速、智能控制等节电技术,推广应用以电机节电器、通用节电器、通用变频器为主的节电产品;推广山东天力公司、泰安鑫鑫公司、邹平铁雄公司等企业经验,着力发展钢铁、化工、石化等行业能量系统优化技术;以青岛金晶公司、济南海普公司、烟台龙源公司等企业为骨干,发展气化小油枪、等离子无油点火、玻璃熔窑富氧或全氧燃烧等节约替代石油技术;积极推广山东石大科技公司、齐鲁制药公司的节水经验,重点开发电力、纺织、石化、造纸、冶金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业污水处理后回用、回收利用冷却水、城市污水综合回用等节水技术装备;以荣成荣佳公司、山东华力公司、山东达驰公司等企业为骨干,发展以高效节能电动机、高效风机、高效传动系统、节能变压器等为主的节能机电装备;发挥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以节能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为主的节能家电产品及其零部件;以烟台红壹佰公司为骨干,重点发展以节能灯为主的绿色照明产品及配件;支持烟台同化公司、滨州环氧镁公司等企业,发展以节能利废建材、聚氨酯、聚苯乙烯、矿物棉等为主的建筑节能产品;以中通客车公司、时风集团为骨干,重点发展以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小排量汽车等为主的交通节能产品;着力发展以热流计、照度计、量热仪等为主的节能监测专用设备,重点推广节水坐便器、水嘴等节水器具,洁净水处理装置、蒸汽冷凝水回收装置、工业水循环利用装置、农业节水灌溉装置等节水产品。
2.环保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鼓励研发、应用先进环保技术,改善城镇、农村生态环境。以淄博净水剂厂、山东德利公司、山东沃特公司、高密蓝天公司、山东威达公司等企业为骨干,重点发展以富营养化污染防治、污废水回用等为主的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推广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远洋船舶压载水物理净化设备;发挥山东相武公司、济南绿杰公司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发展以燃烧过程中SO2、NOx同步控制与治理等为主的空气污染防治技术,大力发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汽车尾气和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和消减设备;以东营信拓公司等企业为骨干,重点发展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城市社区和建筑物配套设施噪声与振动控制、声源控制和低噪声技术,推广应用大型工业噪声消声设备、城市交通干线噪声控制设备;支持青岛路博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废水处理、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成套设备,便携式污染分析检测等设备;着力发展电磁污染控制、光污染控制,核、电磁辐射安全防护等技术;大力发展以垃圾分选设备等为主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
3.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装备。
(1)资源化。以烟台绿环公司、山水集团等企业为骨干,加快推广电厂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制水泥等综合利用成熟技术,继续扩大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废渣的资源综合利用;发挥阳信龙福公司、山东药用玻璃公司等企业的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废塑料、废玻璃等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山东众合公司等企业,研究开发黄金尾矿、选铁尾矿、氧化铝赤泥、黄河淤泥、碱渣等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济钢集团、莱钢集团的经验,发展焦炉、高炉、转炉煤气及炼油各种放散气体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装备,发挥潍坊三建公司、山东圆友公司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厂;以山东省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为骨干,大力发展餐厨垃圾处理成套技术装备。大力推广工业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装备。重点开发废物最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关键装备和产品,清洁生产工艺及“零排放”装备,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装备,发展造纸、食品酿造、印染、皮革、化工、纺织、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废液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
(2)再利用。以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公司、济南复强公司为骨干,加快发展报废汽车、船舶的拆解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技术的研发力度,扩大再制造产品利用途径,大力发展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等汽车类再制造产品;发挥青岛天盾公司、青岛新天地公司的带动作用,研发推广废旧轮胎、农用机械、电子仪表、废旧家电等的再制造技术,加大再制造农用机械整机、传输装置、翻新轮胎等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广新矿集团技术和经验,积极发展矿山机械再制造产品,引导企业购买、使用再制造产品。
(二)培育一批节能环保服务企业。
1.培育服务机构。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政府节能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3号),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拓宽领域,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鼓励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重点用能单位,发挥优势,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德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等66家能源审计机构,山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23家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东营胜动集团、山东长润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等骨干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发展机制为主要形式的节能环保服务,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市场规律和服务对象需求,创新服务机制,采用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开发项目融资、保理等业务新品种,促进节能环保服务向集技术、投资、管理、信息、监测、风险评估与影响评价等一体化方向发展。
3.制定服务标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和实施服务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规范服务机构的教育培训、服务环境、服务承诺、操作规范、内部管理,引导服务产业健康发展。4.搭建信息平台。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产业信息平台,完善信息采集、反馈、发布系统,宣传先进技术和经验。吸引国外知名服务公司将其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我省,提高合资、合作的质量和层次,带动我省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1.加快集聚发展。制定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依据我省产业特点,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发挥泰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淄博节能机电产品制造基地、潍坊节能建筑机械制造等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禹城循环经济产业园、鲁北生态工业园、烟台再生资源加工示范区、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园区发展,形成辐射全省的产业格局。
2.培育龙头企业。分行业筛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产品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龙头企业。以实施大项目为抓手,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尽快建立起产业带动效应大、辐射作用强的大企业集团,强化产业基地的竞争优势。
3.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产业发展目标,鼓励产业基地做强做大,以主导产业为基础,促进产业基地规模扩张,提升竞争能力,积极开展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团队创新,培育基地品牌,鼓励产业基地、企业承办国家级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年会等,扩大影响力,在全省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示范区,推广普及节能环保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一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二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三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五是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推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开发经费投入,支持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海外知名大学将研发机构落户我省,带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快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招商引资范围,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国外先进技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重点突破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对符合《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节能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三)拓展市场空间。抓住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营销网络,创新产品营销机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引导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不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范市场运作规则,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大力开拓服务市场,提升服务产业规模。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1号),推动电力设备、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等产品的节能认证。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山东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74号),在国家政府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的基础上,筛选我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制定山东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拓宽我省节能产品销售。
(四)加强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标准水平,夯实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将质量管理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和售后服务。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确定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创建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努力发挥龙头企业品牌辐射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积极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靠标准占领产业链的高端。
(五)加强人才培养。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鼓励产业基地与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面向产业基地建立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构。组织有一定管理经验和专业基础的人员进行培训、进修,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建立开发人才资源的有效机制,完善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养多层次节能环保专业人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组织和技术管理水平。
(六)加强产业引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和产业政策引导。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在规划、标准、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指导服务,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行业统计制度,完善产业指标体系。
(摘自:<山东经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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