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嘉兴市重启汽车“以旧换新”
上月底结束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7月1日起将在我市重新启动,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延续以往。记者昨天从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了解到,从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年5月31日,全市共有1316辆汽车“以旧换新”,其中私家车占比超过六成。
1316辆旧车
拉动消费2.6亿元
根据相关政策,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今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000元不等,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降低政策。
据统计,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余新工业园区设立了我市唯一的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共为1316辆载客车、载货车和轿车办理了“以旧换新”手续,补贴金额1895.3万元,拉动后续购车消费2.6亿元。 私家车主成下半年 “换新”主力
“今年年初调整补贴力度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在我市的实施效果才渐入佳境。”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跃强告知,相对去年仅19辆车参与,今年5月为赶搭“末班车”,我市900多辆汽车形成了“以旧换新”井喷,其中大部分为私家车。
统计数据同时显示,过去一年,私家车密集的排量1.35升以上轿车,也是我市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最集中的车型,共610辆车补贴1098万元,分别占“以旧换新”车辆总数和补贴总额的46%和58%。
“由于能享受到每辆车18000元的最高补贴额度,私家车主‘以旧换新’积极性不断高涨。”张跃强认为,随着政策受重视程度逐渐加强,再加上明年7月1日起全国销售的乘用车必须符合国Ⅳ排放标准,预计今年年底前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将再掀高潮。
补贴标准不变
细则延续以往
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显示,重启后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标准仍为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18000元;1至1.35升排量轿车、中型载客车和中型载货车补贴10000元、11000元和13000元;轻、微型载货车,小、微型载客车补贴5000至9000元。
实施细则方面,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车主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带好旧车报废、注销凭据以及新车购买发票、附加费发票、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到嘉兴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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