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购置税减征政策促进2010年车市火爆
为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扩大消费与促进节能减排并举的目标,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财建[2010]1号),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引导工作,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
以旧换新享双重优惠 国家明确购置税同减
北京晨报报道,财政部和商务部昨日联合印发《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这是国家为了进一步鼓励汽车以旧换新。实际上,去年底国家相关部门已经上调了“以旧换新”的力度,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万元。普遍受消费者关注的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达到了1.8万元。
“虽然‘以旧换新’的补贴幅度已经上调,但是各车型的补贴额度与二手车市场的价格相比,仍然要低不少。在欧洲一些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高达3000欧元(约合2.94万元人民币)。”贾新光表示,无论是从空气质量,还是从驾车环境的角度来讲,国家都希望老旧汽车和“黄标车”的淘汰力度更大,因此实施双重优惠。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北京这种汽车更新速度相对较快的城市,部分旧车不符合“以旧换新”标准,而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已经集中淘汰过一批“黄标车”,所以新政策对二三线城市的消费者更有吸引力。
汽车“以旧换新” 2010年有望井喷
齐鲁晚报报道,最高补贴1.8万的汽车以旧换新“大礼包”正吸引越来越多的车主。由于2009年老旧汽车换购补贴标准最高只有6000元,全省仅有237辆旧车换购。记者15日从省城以旧换新办理点——山东华嘉资源综合利用公司了解到,新补贴政策出台仅半月,该公司就办理了十余辆旧车的补贴手续,前来咨询的车主多达上百位。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不仅扩大了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的范围,还将补贴标准由之前的3000元至6000元提高到5000元到1.8万元,其中轿车补贴标准最高涨了1.2万元。
“这个补贴额度已经可以和二手车市场的售价持平,新政策的颁布,肯定会极大刺激车主的换购意愿。”山东华嘉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副经理葛继伟分析,“今年换购数量翻番绝对没有问题,一定会实现井喷。”
14日下午是济南市财政局、商务局和环保局联合办理以旧换新补贴的时间,在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号的办理大厅,记者看到前来咨询办理的市民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仅进入1月份以来,就有上百位车主咨询换购事宜,有十余位车主当场办理了换购手续。葛继伟也提醒车主,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截止日期在今年5月31日,想要换购的车主应抓紧时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汽车保有量约600万辆,其中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约有几十万辆,山东省财政厅人士表示,补贴额度的提高将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开展。更为关键的是,政策将加快报废汽车和“黄标车”的淘汰速度,推动二手车市场的发育和新车消费,同时还将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我国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最高补贴额近两万
今年想换新车的车主们注意了,财政部、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将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已按旧标准领取补贴的车主,可按照新标准补领差额。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000元。与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缩水”不同,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则是大幅提高。” 《通知》明确,符合《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国家出台的政策无形之中会促进车市的繁华,这在哪一个阶段都是不可质疑的,尤其是2010年邻近2009年大好车市的尾巴和好的开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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