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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第六期  烟台开发区废弃物回收加工企业必须迁入资源再生加工区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4-03-25

 

日前获悉,从本月起,所有烟台开发区范围内废弃物回收加工企业必须统一在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内注册、生产、经营,已在示范区外注册、生产、经营的企业要逐步迁入,开发区各企业产生废弃物自身无法处理的,均由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内企业统一回收处理。这意味着工业废弃物不仅有了统一的“管家”,而且将最大限度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据初步估算,目前开发区仅汽车、手机、电脑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年产生工业废弃物就达50多万吨,且每年略有增长。在此情况下,2005年,开发区争取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在区内设立了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已确定入园企业50多家,投产企业5家,处理加工涉及医疗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海产品废弃物等领域,年处理加工能力达200万吨。目前,示范区管理部门正加紧规范回收、加工市场,建立集“回收-加工-再生”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据悉,示范区管理机构将加强对相关处理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开发区管委将加大对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基础配套及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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