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首届中国
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承办的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今年10月在青岛举行。为切实做好博览会的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博览会的目的和意义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深化循环经济的理念,扩大循环经济的社会影响,全面推广和应用能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技术与装备,加快循环经济项目与资金对接,形成国内外循环经济技术与装备合作的平台,通过展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经验和成果,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展示范围
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资源节约,废水、废渣、废气等资源综合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环保产业领域的技术、装备与产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在城市发展、产业园区规划、重点行业和领域及节能降耗技术、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境外相关领域的行业和企业在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研究成果;循环经济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三、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2008年10月23日至25日
(二)举办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四、具体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协助做好本区域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参展的组织工作;请国家第一、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认真准备,积极参展。(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可自愿参加)。
(二)博览会有关事宜,请阅2008首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宣传册和网站,所需宣传材料请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闽江路5号府新大厦629室
联系方式:范晓燕 0532-85845383
尹忠东 0532-85845501
张金明 0532-85845501
传 真: 0532-85845796
电子邮件: info@CICExpo.gov.cn
service@ CICExpo.gov.cn
博览会网址:WWW. CICExpo.gov.cn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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