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
供销社团字[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拓展完善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现就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协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组织,行业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行业协会的作用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各部门、各地区都十分重视行业协会工作,抢抓机遇,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在新的形势下,行业协会发展面临着良好机遇和严峻挑战。
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行业协会具有特殊优势和重大意义。发展行业协会是践行服务宗旨、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保持和发展传统竞争优势的迫切需要,是延伸服务平台、提升社会影响力的现实选择,也是整合行业资源、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作用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履行行业职能、促进行业发展、强化为农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行业协会的发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对协会职能与作用认识不足、内部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发展思路不开阔、系统优势与合力未充分发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功能较弱、行业代表性不够、行业影响力不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二、新形势下做好行业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做好行业协会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拓展协会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体制健全、机制灵活、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壮大供销合作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做好行业协会工作,一要坚持社会化方向。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和完善管理,健全体制机制,激发协会活力,提升协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二要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全系统行业协会的协调发展,系统内外协会成员的协调发展,协会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协调发展,协会工作与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相互促进。三要坚持开放办会。依托系统,面向社会,积极联合各方力量,广泛吸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入会,整合行业资源,不断扩大协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四要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特性和行业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实现行业协会的全面发展。
供销合作社行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全系统行业协会服务范围覆盖重要农产品行业;协会会员的数量和销售额占行业较大比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显著提高;协会基本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成为自主办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规范运作的市场中介组织。
三、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发展
扩大协会规模。一是做大做强现有协会。对依托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建立起来的行业协会,特别是农资、棉花、果品、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食用菌、蜂产品、畜产品等行业协会,要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和网络优势,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对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增加企业负担、会员普遍不满意的行业协会,要进行重组和改造。二是积极组建新协会。围绕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和当地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各种新的协会,进一步扩大全系统协会的数量。三是加快建立协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根据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产品市场不断细分的新形势,加快在行业的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等环节组建新的协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扩大组织规模,延伸服务领域。四是大力发展会员。协会要打破系统等界限,面向社会和行业,积极广泛地吸收业内龙头企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大户入会,争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有关专家加入协会,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面。
拓展协会职能。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协会要改进工作方式,深入开展行业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应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参与评审、审核行业资质或从业资格,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二是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秩序,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和行业自律惩戒制度,大力推动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切实履行服务宗旨。行业协会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行业统计,及时收集和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依法创办行业性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加强资源整合,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各类培训,推广行业新技术、新模式,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业务水平,增强经营管理能力;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授权,根据市场和行业需要举办各类展会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总社在国际合作社组织中的优势,以全国性行业协会为主体,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际性行业协会,帮助全国性行业协会加入相关国际性行业组织,促进行业协会与国际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国内产业利益,支持会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提升协会发展能力。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项目。协会要努力提高行业代表性,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争取更多的政府委托任务。二是广泛开展服务活动。协会要面向行业和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增加有偿服务收入。三是增强行业吸引力。协会要认真履行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扩大行业覆盖面,提升行业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四是努力争取社会支持。协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行业影响,争取广泛支持。
四、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建立科学高效的运作机制。一是推进协会内部改革。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健全内设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与审计制度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按市场规则办事的机制。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制度,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三是强化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切实加强业务、分支机构、外事、财务和资产等管理,确保协会健康发展。
培育职业化协会队伍。一是建立协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制。根据协会工作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种专业人才,吸引行业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优秀年轻人才到协会工作,优化协会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二是探索建立协会秘书处公开选拔机制。在一些行业特点突出的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专业人才担任秘书长。三是充实加强协会干部队伍。在协会初创阶段,为加快协会发展,可以探索选派少数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机关干部到协会担任主要领导。加强对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提升协会负责人整体素质。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具备条件的协会,可以积极探索收入与绩效相挂钩的新机制。
促进全系统协会联合与合作。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全国性协会要引领和带动各地建立地方性协会,地方性协会可自愿加入全国性协会成为其单位会员,加强联合与合作,拓宽发展平台;全国性协会要在协会自身建设、规范运作、拓展业务、发展会员等方面给予地方性协会指导帮助。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并结合召开行业工作会议等活动,加强全国性协会与地方性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三是构建契约化的联合平台。全国性协会与地方性协会应就合作的目标、领域、机制、方式、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签署合作协议书或备忘录,进行全方位合作或单项合作。四是广泛加强业务合作。全国性协会与地方性协会在行业信息统计、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反应诉求、行业自律、应对突发事件、重大业务活动、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应加强合作,涉及地方的尽可能依托地方协会来做。
坚持企业兴会的发展方向。统筹协会和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把业内骨干企业吸纳到协会中来,把业内龙头企业的优秀负责人吸收到协会领导岗位上来,提升协会的行业影响力。供销合作社主管协会应在系统内大力吸纳社有企业为会员,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社有企业要积极加入社管协会,促进协会发展壮大。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协会与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业务和项目合作,实现协会与企业的共兴共荣。具备条件的协会,可以探索由供销合作社控股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协会主要领导,副会长由业内大型企业负责人为主体组成。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工作,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加强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置。
加强协会与供销合作社机关各项工作的协调促进,合力推进协会改革发展。进一步转变联合社职能,对于适合市场化运作的业务活动、与协会有交叉的职能和业务,尽可能以购买服务或委托形式交给协会承担。加强政策指导、业务协调等服务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协会支持和扶持。
切实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认真总结行业协会发展的典型经验,进行表彰和推广,带动系统协会全面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协会的社会影响,努力为协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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