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1年,在各会员单位积极按时交纳会费,有力配合支持了省协会工作,为省协会给会员单位争取政策,搞好行业服务,提供了经费支持。根据《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会长单位年度会费为伍万元;企业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贰万元;企业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贰仟元;企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壹仟元。希望各会员单位继续积极配合支持省协会工作,按本通知要求,将2012年度应缴会费汇出。省协会收到后,将正规收据寄出。
会费收款单位: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珍珠泉支行
帐 号:15116701040007472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