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经请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省协会确定于2012年9月7日—13日在烟台蓬莱市举办山东省第五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具备规定条件的行业优秀人才集中举办培训班,通过培训和鉴定合格,申领、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再生资源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享受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待遇。 (二)培训内容 通过考前辅导、论文答辩、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鉴定等方式,向学员系统地传授再生资源的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专业知识以及主类再生资源回收、挑选、加工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学员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条件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资格的学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废旧物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 (2)或取得废旧物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破格的企业、协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材料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资格的学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同底板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印在同一页面上)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丢失者由单位开具其学历层次证明)1份; (5)所获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内页第1、3、4、5页的复印件; (6)选择规定题目(见附件1),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回收和加工技术等方面的专业论文,一式3份。 (二)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条件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资格的学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废旧物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 (2)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5年、年龄35周岁以上。 2、材料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资格的学员,除需现场抽题撰写答辩论文外,其他材料同于高级技师1-4项。 上述材料备齐后,请于9月7日报到时提交培训班会务组。 三、开班时间和地点 9月7日报到,培训时间7天,地点:蓬莱市泉盛大酒店(蓬莱市公寓路1号,八仙渡海口景点南300米)。 四、培训班费用 技师培训费1500元/人(含教材费、场地费、考评费、办证费等);高级技师培训费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一)联系单位、地址 (二)联系人 1、王 康 手机:13969115610 2、刘 静 手机:13505414522 (三)蓬莱市泉盛大酒店联系电话:0535-5723388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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