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文件 关于举办全国供销社系统第二期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随着机动车社会保有量和报废量的快速增长,目前的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中每个回收拆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的规定,为了给会员单位和供销社系统相关企业争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创造条件,省协会与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在全国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支持下,确定于2013年6月上旬,在山东烟台联合举办全国供销社系统第二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传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基础理论知识及操作方法。 二、培训方式 采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业技能培训教材,由专业人员讲解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安排现场实地拆解作业练习。参训人员经考核、鉴定合格后,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职业技能鉴定: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报名材料 1、填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表》(同一单位的人员可汇总填写1张表),并加盖公章; 2、填写《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每人填写1份,并加盖公章; 3、每人准备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须印在同一页面上); 5、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或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学历证明)。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6月上旬,集中培训一周;地点在山东烟台。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600元/人(含教材费、辅导费、实习费、考评费、场地和车辆租赁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表》(材料1)传真或邮件发至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材料2)、照片(材料3)、身份证复印件(材料4)和学历证明(材料5)等材料,于培训班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1223室 邮编:250014 电话/传真:0531-88596986 邮箱:zsxh2008@163.com 联系人:王 康(13969115610)、刘 静(13505414522) 附件:1、《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山东省供销社于庆峰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节能办),全国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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