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文件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期 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了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下加快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再生资源产业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多做贡献,经请示主管部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确定于2013年9月上旬,举办以培养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的山东省第六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全面系统地向学员讲授再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员工培训和专业等方面的知识,传授主要类别再生资源回收挑选和加工利用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废旧物资加工工职业标准规定,通过考前辅导、论文答辩和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考试,进行考评鉴定。 经考试与鉴定合格者,申领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发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报名条件和所需材料 1、报名条件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资格的学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废旧物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 (2)或取得废旧物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经主办方审核同意的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年以上的企业与协会负责人和有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 2、所需材料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资格的学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同底板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印在同一页面上)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丢失者由单位开具学历证明)1份; (5)所获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内页第1、3、4、5页的复印件; (6)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回收和加工技术等方面的专业论文,一式3份。 (二)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报名条件和所需材料 1、报名条件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资格的学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废旧物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 (2)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5年。 2、所需材料 申报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资格的学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高级技师所需材料中的(1)、(2)、(3)、(4)项; (2)所获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内页第1、3、4、5页的复印件。 三、培训班的时间和地点 本期培训班的时间为7天。具体日期和地点,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费用 包括报名费、教材费、材料费、场地费、辅导费、考评费、鉴定费、办证费等,技师1800元/人,高级技师2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截止时间 请报名申请本期培训班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的学员,填写《山东省第六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报名表》,连同所需的报名材料,于2013年8月23日前报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联系单位: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1223室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zsxh2008@163.com 电话/传真:0531—88596986 联系人: 王康 手机:13969115610 刘静 手机:13505414522 附件: 1、《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山东省第六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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