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省再生资源协会在省供销社的直接领导下,以“围绕大局、当好助手、强化服务、引领行业”为基本工作方针,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着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向加快发展,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联结政府、社会与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基本上完成了全年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不断强化再生资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充分发挥自身密切联系行业和会员单位的优势,广泛利用网站、期刊、座谈会、研讨会、专业论坛、培训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面向行业、会员单位、供销社和社会,及时把国家和我省的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城市矿山开发、再制造、废物进口规定、主类大宗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公共机构废品回收、有关技术标准等专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传达到基层单位,为行业内的众多企业和市县区供销社提供大量的相关咨询,参与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法规宣传和专项活动宣传等等。通过开展上述活动,促使全省行业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的方针政策,提高了做好再生资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调整思路开展经营活动。 尤其是投资80万元建的“山东再生资源网”和下大力气办的《再生资源》双月刊,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信息及时,深受欢迎,成为宣传的主阵地和全国省级行业质量较好的网站与期刊。 (二)当好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为了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我们按照省社的要求,注重加强与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的日常联系,积极完成交办的资源调查,有关情况搜集反映、财政扶持项目评审、法规和税政宣传、试点城市回收体系建设督查、专项会议筹备、有关法规和专项规划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等任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再生资源试点城市的联系,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合理规划、网点布局、规范管理、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给予指导和协调。通过开展上述工作,一方面促使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了协会的地位与作用,支持协会日常工作;另一方面提高了协会在行业与会员单位中的威信,提高了他们参加协会活动的积极性。 在积极主动地当好参谋与助手的同时,及时反映全省行业和会员单位的意见要求,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常态化。 在具体工作和重点内容等方面,一是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促使我省再生资源工作向着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向加快发展,省协会参加了省商务厅召开的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座谈会,并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二是为了加强对国家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建设项目监管,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成效,参加了省商务厅组织的督查活动;三是为了扶持重点项目,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参加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评审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评审活动和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和第四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项目推荐专家评审会;四是省协会参加了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召开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协调调研交流会;五是参加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的“新网工程”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网络规划编制座谈会,代省社调查统计全省系统再生资源经营现状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持续推进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为了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我们在总社有关部门和省社的重点支持下,着重开展了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加强相关的宣传活动,使全省行业和从业人员对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一是省协会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全国供销系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培训班,承担了全部的考评鉴定工作;二是在蓬莱市举办了山东省第五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三是在临沂、青州两地与当地供销社及协会联合举办了两期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技能培训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按照上级领导和全省行业与会员单位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自身组织建设薄弱、行业代表性不强、活动内容不丰富、不适应会员单位经营特点、桥梁纽带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2013年度工作意见 2013年省协会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团结引领行业和会员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为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协会要在业务主管单位、省供销社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进一步贯彻自身“围绕大局、引领行业、强化服务、合作共赢”的工作方针,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争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引导行业与会员不断提高做好再生资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过程中,再生资源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再生资源工作,可大大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经济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因此,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行业与会员,充分认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国家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和广阔前景,牢记自身担当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不断地认真学习、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开拓进取,把自身事业发达与国家繁荣富强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规范作用,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是协会工作的基本职责之一。协会要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广泛适时地搜集国家和我省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系统地研究理解,及时提供给行业和会员,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协会要着眼于服务行业、会员和社会,努力使自身成为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集散中心、宣传中心、研究中心、咨询中心和推进中心。 (三)继续发挥好联结政府与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协会价值的体现和作用的发挥,一方面要靠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一方面要靠行业与会员积极拥护。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要一如既往地加强联系、主动汇报、当好助手,积极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及时向行业与会员传达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他们的利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意愿,尽力帮助会员解决面临的困难。在上述过程中,协会要积极寻找双方工作和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双向沟通、互相理解、同心协力、共促发展。 (四)积极参与现代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现代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包含多项内容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做好再生资源工作的基础。协会要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要求,协调行业与会员凝聚自身力量,积极参与建设进程。在建设过程中,协会的重点任务,一要积极参与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考核;二要加强调查统计,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实行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要协助有关部门整合网络资源,力促基层回收站点、集散市场或分检中心与产业基地三级层次分明,回收、加工、利用三个环节有机衔接,完整的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四要协助有关部门培植骨干企业和优势项目,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五要帮助重点企业按照标准打造项目平台,与国家和我省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对接,通过政策的激励作用推动行业加快发展。 (五)组织经济技术交流,促进联合与合作 着眼于提升行业与会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竞争能力,协会要采取多条途径和多种形式,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帮助会员单位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创新机制体制,完善内部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二是引导企业扩大交流,注重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的引进、消化、吸收,促使行业生产经营提档升级;三是在回收分拣、拆解处理、加工利用等方面,引导会员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的产学研联合,注重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组织会员采用现代营销方式加强联合与合作,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六)深入开展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协会面向全省行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开创了良好局面,取得了领先于兄弟省市同行业的业绩,成为协会的品牌工作内容。为了更好地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综合素质,为全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协会要在改编教材、充实师资队伍和考评评员队伍、建设培训基地、细化培训专业性、完善鉴定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培训班期数、落实相关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努力。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 (七)壮大会员队伍,提高协会影响力 吸纳相关重点企事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是增强协会工作活力、影响力和社会代表性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按照协会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打破地域、系统、所有制界限,把不断增加会员数量,尤其是重点增加加工利用企业和民营企业会员数量,作为协会的一项常态工作抓紧抓好,继续加快向行业性协会过渡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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